丰都法院:阳沟不应隔“邻里”——家门口的调解巡回

日期:09-29

原标题:丰都法院:阳沟不应隔“邻里”——家门口的调解巡回

近日,丰都县名山法庭审判员谭艳一行驱车前往树人镇大石板村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通过现场查看,开庭审理,促进当事人邻里和睦,避免邻居间矛盾升级。

原告彭某明与被告江某兴两家邻居分别在1985年左右修建房。2020年1月,被告江某兴的女儿江某英、女婿彭某枢二人在原告彭某明房屋后侧面相邻的阳沟处堆砌轮胎。原告要求被告及其家人把轮胎拆除,保障流水通畅。为此两家争吵不休,邻里关系十分紧张。今年4月16日,经村干部调解,被告同意拆除轮胎,在争议地界砌一丈长度的石头,保证原告房屋阳沟排水通畅。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一直不予履行。今年8月12日,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本院。

为了便于群众诉讼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人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理。审理过程中,法官测量了阳沟的距离,查看了目前基础面貌,向当事人释明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蒙蒙细雨中,三个小时的庭审结束,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考虑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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