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遵义市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当地两名村民因不服行政处罚,将遵义市政府告上法庭。当天,
遵义市政府市长黄伟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遵义市副市长刘晓杰、李莲娜、刘承东参加旁听。
据悉,这起行政官司为二审案件,原告方为仁怀村民陈某、吕某。去年3月27日,二人因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被仁怀市综合行政执行局处罚。之后,二人不服,向遵义市政府申请复议。
遵义市政府经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于是维持了原处罚。陈某、吕某二人仍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向习水县法院提起诉讼。
习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遵义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合法律正确,于是驳回了陈某、吕某二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陈某、吕某二人不服,依法向遵义市中院提起上诉。9月22日,遵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就案件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在最后陈述阶段,代表遵义市政府出庭的遵义市长黄伟表示,作为市长出庭应诉,既是履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也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制止违法占用土地,是政府义不容辞必须坚决行使的权力和义务。对本次案件中反映出来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法院查清事实。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经过两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记者从遵义市中院了解到,近几年,遵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呈上升趋势。今年6月,仁怀市民彭某因不服仁怀市政府征收补偿安置提起诉讼,仁怀市长汪能科出庭应诉;今年5月,遵义市湄潭县28位村民因不服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将湄潭县告上法庭,该县县长李勰,出庭应诉;去年5月,在一起行政官司中,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也出庭应诉。
“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到20%,但去年,出庭应诉率跃升至67%。”遵义市中院有关人士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反映出法治政府进程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来源:贵州日报融媒体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