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洱海治污期间大量自装污水设备闲置,三年后多家客栈被追尾款
苍洱风光,水天一色。历经数年的治理工作,云南大理洱海水质总体向好。随着2018年6月底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的投入运营,曾经广受非议的大理海景客栈排污问题得到了解决。
近期,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让治污期间客栈经营户被要求自装的小型污水治理设备再度引起关注。
2019年11月起,一家名为云南格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格普公司)的企业,陆续将大理市21家客栈告上了法庭,要求客栈老板们为三年前购买的污水处理设备支付尾款。
客栈老板们拒绝支付尾款的理由是,根据购销合同,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污水须达一级A标,并由格普公司提供水质达标检测报告等;安装该设备后,因为政策变化他们没有使用,该公司当年提供的部分水质检测报告中,一级A标的基本控制项目多个重要指标被漏检,只有7项,不符合12项的标准,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验收。
云南格普法人代表高爱春则向澎湃新闻解释称,客栈生活污水属于一般生活污水,根据常规要求和检测公司建议作出了结果,“这些检测项目相互之间有关联的,只要这7项合格了,其它的也是合格的,这是当时很多公司操作的一个模式”。
2020年8月5日,大理市法院一审判决,根据该检测报告认定“水质检验合格”,21家客栈餐饮经营户全部败诉,他们不仅得向格普公司支付尾款,还得偿还利息。
不服一审判决的客栈餐饮经营者们向大理中院提起了上诉。目前,大理中院已受理上诉申请。
抢救洱海
事情要从洱海治污说起。
2014年9月30日上映的电影《心花路放》,让本来就因《天龙八部》在荧屏上有一席之地的大理更为火爆,苍山洱海成为了隐居者和游客们的“诗和远方”。
旅游的火爆催生了环洱海沿线野蛮式发展的民宿客栈。从起初零星分布的寥寥几家店,到紧挨密布的2000多家“握手楼”,只用了短短三四年时间。
然而,井喷式发展的环洱海旅游业,与落后的村镇环保基础设施形成了鲜明对比。本就孱弱的村镇污水处理能力根本无法应对逐日递增的污水。
环洱海民宿业最先发展起来的双廊镇,环保设施的建设在数年内逐步升级。据云南网报道,2012年至2014年,双廊镇率先建成日处理能力达1700方的污水处理厂。2015年,双廊继续新建2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加建污水处理厂,将双廊镇日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2800立方。
即便如此,每逢旅游旺季,这些设施仍不能满足双廊的排污需求,双廊镇还调用消防车,每日将无法处理的污水运送至附近的上关、挖色等镇处理。
数年之内,从最初自建五级、七级化粪池,到接入村污水处理系统,再到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大理市对环洱海旅游业的排污处理要求一直在升级。不过,洱海水质仍在恶化。
2016年10月,大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洱海流域服务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凡在大理市洱海流域范围内,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均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办理排污许可证。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经营户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设置的生物净化池处理(鼓励中水回用),同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这之前,早在2016年8月,为防止客栈污水直排洱海,喜洲镇便率先要求沿湖客栈经营户自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必须达到国家一级A标标准。随后,临近的双廊、银桥等乡镇和洱源县也多次进提出了相同的要求。
治理不断升级。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6年11月,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作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好洱海”的指示。2017年3月31日,大理市对外发布了被称为“洱海最严禁令”的《大理市政府公告》(2017年第3号,下称3号公告),整治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客栈餐饮服务业。其中要求,自当年自4月1日起10日内,整治范围内所有餐饮、客栈经营户自行暂停营业接受核查。
对于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经营户,公告要求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级A标,并外运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实现零排放,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继续经营,待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后接入排污管网。
对于证照不齐的经营户,待环湖截污工程投用后,由相关部门重新复核,符合条件的,办齐证照后方可继续营业。
客栈排队采购设备
3号公告发布后,洱海边的经营户们有10天的缓冲期,为了取得必备的排污许可证等证照,一些证照不全的经营户开始加速安装污水处理设备。
而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的一系列整治措施后,已经有大量经营户装了设备。
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3月,众多的污水处理设备公司瞄准行情,涌入大理。总部位于昆明的格普公司是其中之一。天眼查信息显示,2016年9月29日注册成立的格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节能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水污染处理、污水处理技术、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生产和销售等。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对于彼时的当地政府和客栈经营者尚属于新鲜事物。为了对洱海保护工作负责和避免客栈老板上当受骗,双廊镇客栈行业协会于2016年12月底对数十家设备商进行筛选,最终确定了7家公司在双廊镇政府三楼会议室现场宣讲。当时仅成立3个月的云南格普公司因成立时间太短且无任何案例,并未入选。
双廊镇政府还曾召集所有设备商开会,当场宣读了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政府要求设备商做好出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对抽查不达标者将严肃处理。”据当时参加会议的一名施工队负责人回忆。
因担心自己购买安装的设备达不到政策要求,有经营户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指定设备厂商,但最终没有被政府采纳。喜洲镇的多位客栈餐饮经营户称,经营户紧跟政府的步伐,看到政府采购安装哪家公司的设备,他们就采购该公司的设备,但政府采购的设备商价格高昂,且首付款比例达到70%,更多的经营户则选择了其他上门兜售的企业。“当时就是哪一家客栈先安装了,隔壁几家就会购买同一个牌子。”喜洲的一名客栈老板张强说。
双廊的多位客栈经营户向澎湃新闻回忆,2017年年初时,污水处理设备商的小广告贴满了双廊镇主街道的电线杆,价格也一降再降,不同厂商的设备价格悬殊惊人,待3月31日3号公告发布后,一套日处理5吨污水的设备,从起初的5万元一度跌倒了2.8万元。双廊上演了客栈餐饮经营户排队跟污水处理设备公司签合同的情景,也出现了签订合同后迟迟等不到上门安装又选择其他公司设备的情况。
“大家都害怕被关停,都想早点恢复营业。”情缘客栈老板杨生说。
据双廊客栈协会事后统计,2017年3月下旬,当时进入双廊镇销售污水处理设备的公司多达27家,高峰时超过了40家,短短3个月,全镇共计购买安装超过500套污水处理设备。
格普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格普环境”发布的文章称,自2016年8月起,该公司在大理相继完成村落污水收集和治理设备10套,为客栈民宿安装了260多套设备。“每套以4万元价格计算,该公司销售总计就超过了1000万元。”客栈老板杨生计算。双廊客栈协会的统计显示,购买格普公司的设备在双廊境内有40套,主要集中在大建村旁。
“整个洱海沿线保守估计安装了2500套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以每套单价4到6万元计算,总金额超过1个亿。”一位洱海客栈业观察者说。
装上不久成摆设
客栈餐饮经营者们当时自行出资安装的这些污水处理设备,撒落在大理洱海周边的大街小巷,或镶嵌在墙壁上,或平铺在院落的平地上。
用铁皮箱子包裹的污水处理设备,形状不一、款式各异,就像一个电表箱一样,都用一把锁锁着,打开箱子后,除了一个类似电机的装置和阀门开关,其余是管网、电线。
如此大规模自行安装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到底能否净化洱海的水质,存有争议。
2017年3月底,澎湃新闻记者在双廊采访时,有客栈经营者称,他们安装的污水处理设备,“净化后的水可直接饮用。”
但也有的客栈经营者表示,“处理后排出的污水有恶臭,水质黑色,污水处理设备开启后噪音过大经常被邻居投诉。”
但2017年4月10日过后,大量经营户因证照不齐、水质不达标等原因无法获批继续营业,他们自装的污水处理设备成了摆设。
根据3号公告,整治期内,只有证照齐全、排污水质达标的经营户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经营,证照不全的,只能等到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后重新复核。
公开消息显示,3号公告发布后,洱海流域内共计2498家客栈餐饮户被关停。
与客栈经营者同样陷入错愕的,是蜂拥而至的数十家污水设备商。因为依照合同,除了设备款,这些商家还能坐拥日后设备维修保养的红利。很多厂商甚至租住了当地村民的房子,准备长期驻扎,结果双廊镇里所有饭店全数停业。
“当时连吃饭都成问题,后来连谈好的租金也没付就跑了。”一位曾经向厂商出租房屋的双廊村民回忆道。
自此,数十家污水设备商于2017年4月陆续撤出大理市,大多没有再到双廊催要货款。
2018年5月,环湖截污工程双廊段完工。这也意味着经营户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无需再经过污水处理设备,直接通过新建的污水管网,汇入一座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将通过管道运输到距离洱海数十公里外的双廊山区,既解决了农业灌溉用水,又让污水彻底远离洱海。
三年来,闲置的污水处理设备成为了客栈老板口中“有碍旅游市场形象”的废铜烂铁。2020年9月16日,双廊镇的客栈经营者罗先生称,“没有用过,就闲置在那,有碍观瞻,还占用空地,有些客栈没办法,数万元安装的设备只能500块钱当废铜烂铁卖了,更多的还是继续摆在原地。”
客栈被设备商起诉
2019年11月起,云南格普公司陆续开始对260家客栈民宿中未付清全款者发起诉讼,要求客栈餐饮业老板们支付三年前购买污水处理设备的剩余尾款。
根据客栈餐饮户与格普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首付一半货款,另一半货款则在设备验收合格之后支付,且支付尾款的前提是格普公司需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的检测报告。
2020年6月23日,该案在大理市法院一审开庭,分为上午下午两场,当天20名客栈经营户坐上了被告席。
此次被诉的双廊牧词客栈的孙先生,因在2017年4月停业后感觉恢复营业遥遥无期,他将租期还有十年的客栈还给了房东,注销了客栈,离开了大理,此次被迫回大理应诉。
他告诉澎湃新闻,当初停业两月后,他按照合同上的电话拨打格普公司销售人员的电话,准备商议停业后设备尾款如何处置,“因为没用过,也没有验收,结果电话始终未能接通,两个月后再拨打已是空号,三年后没有任何协商就直接法院起诉,我们无法接受”。
此次涉诉客栈的诉讼代理人赵一海告诉澎湃新闻,客栈没有支付剩余尾款,主要是因格普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包括该公司要向经营户提供污水处理后水质一级A标达标的检测报告、污水处理设备的质保、定期检查等,而被起诉的20户经营户中,仅有4家在2017年拿到了水质检测报告,其余的经营户在当天的一审庭审现场才看到格普公司律师提供的检测报告。
杨生是为数不多在2017年拿到水质检测报告的经营户。“我的设备拉到客栈门口前一天,这家公司的水质检测报告就已经送来了。”此次被起诉的双廊情缘客栈负责人杨生说,因为担心政府部门现场检查,他将报告锁进自家的抽屉,但至今都没有将这份水质检测报告送去镇政府申请审核验收。
另一家在2017年收到检测报告的转角时光餐厅属于停业前少有的证件齐全的经营户。按照当时政策,只需要污水处理设备出水达到一级A标,便可申请恢复营业。但是当这家餐厅员工将报告交到政府环保部门申请恢复营业时被拒绝,理由是“不符合政策要求”。该餐厅负责人称,这是因为水质一级A标的基本控制项目有12项,他们拿到的水质检测报告中只有7项。
澎湃新闻拿到的多份格普公司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时间大多集中在2017年1月至3月,其中还有一家客栈的水质检测报告是2017年6月底。
“当时客栈已经停业两个多月,设备里根本没水,而且客栈无人值守,是如何取水检测的?”赵一海说。
“双标”争议
庭审中,最大的争议是双方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国家一级A标的理解。
一级A标是城镇污水处理的最高标准。2002年底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根据标准,一级A标控制的排放物浓度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PH值、粪大肠菌群数等共计12项。
客栈餐饮户认为,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国家一级A标的标准,排放物基本控制项目检测12项合格才意味着达标,但格普公司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只有7项。
格普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要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7项检测项目合格,即可证明水质达标,无需再另行出具结论写明“水质是否达标”。
对照GB18918—2002《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所列的12项基本控制项目,澎湃新闻记者发现云南格普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总计7项,均未检测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重要指标。
针对这一焦点,云南格普法人代表高爱春向澎湃新闻解释道,客栈生活污水属于一般生活污水,根据常规要求和检测公司建议作出了结果,“这些检测项目相互之间有关联的,只要这7项合格了,其它的也是合格的,这是当时很多公司操作的一个模式”。
高爱春回应澎湃新闻称,当时设备安装之后有些客栈因为政策的变化未能照常恢复营业,他们跟部分客栈经沟通协商,双方均摊损失,得到了部分设备款项。“我们没有赚钱,但也拿回来一点本钱,亏了一点。”高爱春称,双廊的某些客栈抱团,无法进行协商只能走法律程序。
2020年8月5日,大理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支持了高爱春的说法。判决书将所有检测了7个项目的检测报告均认定为“水质检验合格”,一审中客栈经营户全部败诉,他们得限期向格普公司付清尾款,并偿还利息。
一审败诉后,客栈老板们致函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要求说明一级A标的水质检测基本控制项目到底是7项达标还是12项达标。接到信函次日,该局工作人员便从市区赶赴双廊镇进行现场调查。在与客栈老板了解情况后,该局工作人员口头回复,“达到一级A标必须检测12项”。数日后,州生态环境局为客栈老板们作出了书面回复。
一审败诉的客栈,只有一家客栈选择了放弃,其余全部选择继续上诉。目前,大理中院已受理了他们的上诉申请。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