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发时我就看了眼手机的导航”,男子撞人致死获刑1年2个月
“事发时我就看了眼手机的导航……”42岁的男子张某悔恨地说。他因开车不慎,导致一人死亡,近日,海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去年6月15日1时许,张某在海淀区北四环西路外环中关村三桥西侧,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因车辆左前轮故障停于左数第三条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相撞,致前车下车拆卸备胎的被害人林先生(殁年55岁)受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事后,交管部门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时未确保安全行驶的违法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前车司机冉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停车未按规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林先生无与事故发生有关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张某算得上是一位老司机,还是某网约车公司的快车司机。当晚,张某在网约车平台接了一单,行驶至中关村三桥西侧时,以为看一眼手机问题不大,结果就在其低头查看手机导航的两三秒时,危险已经临近。
“我当时就想看看最终目的地在什么位置,还用手在屏幕上滑了一下,我再抬头时,看到车前面有一车影,都没看仔细,后来下车才看到车后面还趴着一个人……”由于刹车不及,张某驾车将林先生撞飞,导致其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系自首,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从考取驾照时,首先应知道的就是“开车无小事”,驾驶机动车是高风险活动,一定要谨慎行车。谨慎驾驶包括三个原则: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提前预防。对于集中注意力,老司机尤其要注意,不能因为自己经验丰富便放松警惕;仔细观察,要仔细关注路况,避免陷入危险;提前预防,便是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另外,本案中,另一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也要引起广大司机警觉。冉某某作为前车司机,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设置警告标志,仅仅在车辆后方数米处放了锥桶,未按照规定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可见,交通安全需要各方均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