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政策,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

日期:09-12
东莞东莞市

原标题:东莞出台政策,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

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日前我市印发《东莞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遵循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党委政府帮扶和社会组织扶助相结合、市级帮扶和属地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责任,保障“好人”的相关权益,充分体现对“好人”的尊崇和礼遇。

《实施意见》明确,市文明办及市文明委各有关单位负责指导制定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礼遇帮扶工作措施,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协调落实。

十一条办法礼遇“好人”

《实施意见》指出,礼遇帮扶对象主要包括东莞推荐获评的或在东莞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全国道德模范、广东省道德模范、东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代楷模、南粤楷模,中国好人、广东好人、东莞好人(以下统称“好人”)荣誉获得者。

礼遇“好人”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包括城市入户、参观游览、医疗保健、公益活动、文化服务、金融服务、住房保障、节庆活动、赠阅报刊、走访慰问、宣传褒扬等十一条办法。

其中,在城市入户方面,对于符合我市落户政策的“好人”,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参观游览方面,凡本市3A级及以上景区免门票,免费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医疗保健方面,在市级公立医院诊疗享有优先挂号、优先安排住院床位等服务,有需求的“好人”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金融服务方面,在银行网点享受窗口优先服务;住房保障方面,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符合条件的“好人”可申请帮扶

《实施意见》还明确指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东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因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好人”,以及已故“好人”生活困难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市有关部门将在生活、资金、医保、社会、养老、就业、法律等方面进行帮扶。

其中,生活帮扶方面,由户籍所在镇街(园区)文明委负责帮助申请低保;资金帮扶方面,通过呼吁社会捐赠或依托爱心基金给予资金扶助;医保帮扶方面,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水平给予定额资助;就业帮扶方面,对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好人”,按政策规定享受技能培训、贷款贴息、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实施就业创业帮扶。

《实施意见》指出,对“好人”的帮扶,由其本人或所居住的社区(村)向所在镇街(园区)文明委或市直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

(记者刘召实习生王萃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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