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钱不成动手杀人涉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9月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的石某均执行了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石某均与被害人丈夫蒋某瑜系四川老乡。2017年8月28日,石某均前往蒋某瑜家中借钱。因蒋某瑜不在家,石某均向蒋某瑜妻子被害人周某提出借钱,遭拒绝后,二人发生争吵、厮打。石某均用布条缠绕周某颈部并勒紧打结,致使周某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他从屋内窃取现金2000余元及黄金手链1条,逃离现场。同年8月30日,石某均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均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数罪并罚,且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总台央视记者毛鑫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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