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弒母狂砍37刀 一审判无期二审改无罪当庭释放

日期:08-20
弒母释放

原标题:台湾一男子弒母狂砍37刀,一审判无期二审改无罪当庭释放,邻居喊害怕

[环球网综合报道记者赵友平]台湾桃园市34岁的男子梁崇铭拿菜刀37刀砍死母亲,手段凶残、震惊社会,一审桃园地方法院依杀害直系亲属罪判无期徒刑,今天(20日)二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左邻右舍忧心:害怕。

梁崇铭。图源:香港“联合新闻网”

梁崇铭。图源:香港“联合新闻网”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联合新闻网”等多家台媒报道,梁崇铭和其母亲同住在中坜区某社区,2018年10月17日晚上6点多,因故和母亲发生冲突,他竟冲进厨房拿菜刀猛砍其母头部、双臂及身体多处,共狂砍37刀,梁母倒地死亡,梁又用刀斩首母亲、砍下左腕,最后将头颅从阳台抛至所住小区的中庭。警方请来消防员破门,同时动用辣椒水将梁制伏,送医时,梁仍不断喊:“砍死她!”

报道称,梁崇铭坦承案发前2天吸了2级毒品“安非他命”,辩称案发时已酒醉,发生什么事都不记得了,辩护人也帮腔称他因吸毒、饮酒导致精神耗弱,但梁的姐姐作证称弟弟并无精神疾病,羁押探视时弟弟也坦言当天没有喝酒。梁男的范姓友人也证称前一晚一起吃姜母鸭时,梁男表现一切正常,检方在案发隔日讯问时,梁男也能清楚交代自己的用毒史。

一审认为,梁不知对母亲感恩,还用极凶残的方式砍杀生母,恶性重大,他初中时就经常逃学打架,成年后还因诈欺、恐吓入狱,品行欠佳。但梁的两个姐姐都表示“希望不要判死刑”。桃园地方法院适用相关法律中“精神障碍”条款减刑,判处梁无期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时认为,庭审时梁崇铭坦承罪行,称“忘记怎么杀妈妈”。他犯案时因吸毒、药瘾作用造成急性发作而杀母,在当时已没有辨识能力,所以改判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还认为,从现在梁崇铭的身体状况来看,他没有被监护的必要,还让桃市卫生局将其带回,不用交保。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与梁崇铭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说,事发后鬼影幢幢,天黑回家经过中庭都会“毛毛的”,弒母凶手竟可安然返家,小区内很多老弱妇孺,与他住在同小区令人害怕。

当地自治里里长吴宏骏也说,法院不该把问题人物丢回小区,让邻里生活得“心惊惊”。

责任编辑:范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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