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昔日全国最大“卡片招嫖案”主犯第四次减刑,累计已减39个月
2012年宣判的全国最大“卡片招嫖案”曾经轰动一时,该团伙有71人,主犯崔正杰、杜艳梅夫妻双双获刑。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发布的《崔正杰减刑刑事裁定书》披露,崔正杰近日获减刑九个月。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减刑,截至目前累计减刑39个月。
上述裁定书显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10日作出了(2012)丰刑初字第284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崔正杰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自2011年6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该院又于2012年5月9日作出了(2012)丰刑初字第891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崔正杰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前罪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自2011年6月22日起至2024年9月21日止。
2015年1月30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鞍刑执字第270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2016年12月29日作出(2016)辽03刑更1712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8年8月29日作出(2018)辽03刑更832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7月15日,执行机关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以崔正杰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崔正杰于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予以减刑,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新华网报道,2012年2月1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以崔正杰、杜艳梅夫妇为首的全国最大“卡片招嫖案”进行宣判,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杜艳梅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崔正杰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32名被告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9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人民法院报》2012年2月报道,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称,该团伙是全国破获的同类案件中人数最多的,达71人。团伙成员许多都是亲戚关系,由四类人组成:一是主犯崔正杰和妻子杜艳梅,在幕后指挥并控制卖淫女;二是制作卡片的人;三是黑车司机;其余的为发放卡片者。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开始,杜艳梅和崔正杰逐渐垄断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一带发卡招嫖活动。在二人授意下,发卡人员在亚运村一带宾馆门前向过往人员发放招嫖卡片,卡片上留有发卡人员的手机号,嫖客可以通过此号码与发卡人员联系。发卡人员在与嫖客谈妥嫖娼价格和地点后,通过手机告知杜艳梅和崔正杰,杜、崔二人再安排自己管理的卖淫女到指定宾馆卖淫。此后,杜艳梅和崔正杰把卖淫女收取的卖淫款,在预留自己提成和分配部分给卖淫女后,将剩余钱款定期分给发卡人员,形成一种固定的卖淫环节和分配利润方式。
责任编辑:武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