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行贿两百余万的甘肃商人获刑六年
8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张宝行贿、串通投标、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披露了甘肃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的部分受贿细节。
上述判决书显示,张宝,生于1984年8月24日,政协甘肃省武威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原系甘肃荣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宝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7月26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定西市安定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18日被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4日被逮捕。
近日,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6年,为谋求、感谢时任甘肃省武威市委书记火荣贵在荣宝公司的经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支持和关照,张宝分别于2014年下半年两次向火荣贵送礼500克黄金制品一件(价值人民币14.95万元)、欧元5万元;2015年9月向火荣贵送礼欧元15万元;2016年春节前向火荣贵送礼美元10万元。以上黄金制品和外币折合人民币共计224.65万元。2015年6月,火荣贵将收受张宝的黄金制品和欧元2万元退还给张宝,2016年6月火荣贵又将10万元美元退还给了张宝。退还原因并未透露。
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张宝为顺利拿到“西部荣宝双创园暨创业园广场”项目土地,将火荣贵退还的一件500克黄金制品(时价为14.25万元)送给时任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某。
火荣贵的证言也提到,2010年下半年,其在视察武威新能源装备园区时认识了张宝。2014年下半年,其在上海出差时,在住宿的酒店客房里收受张宝送的500克黄金制品一件。2014年9月,其在绿苑宾馆8408房间休息时,张宝送其一个信封袋,里面装有5万欧元。2015年9月,荣宝公司准备“新三板”上市,张宝要其给凉州区打招呼,送给其一个信封袋,装有15万欧元。2016年春节前,张宝到其办公室送了10万美元。2015年6月,其将张宝送的2万欧元和500克黄金制品退还,2016年5月,其将张宝送的10万美元退还,其余的18万欧元其带到兰州交给了其弟火晓军和外甥马原保管。
张宝供述称,给火荣贵送礼就是想跟火荣贵搞好关系,希望火荣贵能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荣宝公司更多的关照。其在新能源园区办理荣宝公司土地使用证,凉州区向荣宝公司支付天马湖二期亮化工程款及取得“荣宝双创园”地块等事宜中,得到火荣贵的帮助。
判决书显示,除犯行贿罪,张宝还犯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罚金30万元。
澎湃新闻曾报道,火荣贵曾长期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担任过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10年初,火荣贵外调至武威担任市委书记。任上因发生“抓记者”等争议事件引发关注。2017年4月,王三运不再担任甘肃省委书记,随后火荣贵的职位被免去。3个月后,王三运落马,火荣贵也转赴甘肃省政协担任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18年7月被查。
据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19年9月26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火荣贵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对火荣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经审理,火荣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武威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334.7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指使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00万元归他人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指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公司无偿划拨13333333.4平方米国有未利用沙漠地用于银行贷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火荣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