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越经营范围为他人代办出国资质法院认定委托合同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合同是否依然有效呢?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一起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为他人代办出国资质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8年5月10日,张先生委托闽清一公司办理赴日就职工作签证,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约定张先生应先支付前期费用8万元,待签证办理成功后结清尾款5万元,同时,公司保证在15个月内完成张先生委托事宜,若逾期,公司将退还张先生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若张先生提前终止合同,前期费用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张先生依约支付前期费用8万元,后张先生称不愿赴日工作提前终止合同。经协商,公司自愿退还张某5万元。张先生却认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未包含代办签证的事务,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无效,公司应当退还剩余款项3万元,于是张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院。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公司接受张某委托为其办理赴日签证事宜,该受托事项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但并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也未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案涉《委托协议》合法有效。现系张某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且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有其他违约行为,张某的主张于法无据,予以驳回。
法官说法:如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不损害国家或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对外所签订的合同不因此而必然无效。因此,合同当事人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当然,如有办理出国相关手续的,建议寻找正规单位进行办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