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专家:分尸案是需要预谋的 “完美犯罪”几乎不存在

日期:07-26
刑侦专家分尸案预谋

原标题:对话刑侦专家:分尸案是需要预谋的,“完美犯罪”几乎不存在

钱江晚报消息,一周来,关于失踪的来女士的一切街谈巷议,在今天(7月25日)12分钟的杭州警方新闻通气会后水落石出。

关于杀妻分尸的许某某,“侦察兵”、“做过物业、保安”、“熟知监控死角”等各种版本的流言被否定,事实已经澄清。

与此同时,在杭州闹市区的一家球馆里,阳光穿过窗子照在休憩区的角落,两个男人关掉直播画面,放下手机,拿起水瓶,开始对谈。

这样的对谈,在这一周里进行了三次,每次都是长谈。

如果你认得出来,那个黑胖子,以一年之中几乎天天穿一件橙色短袖上衣而令人瞩目,是浙江一位从业30多年的资深刑事案件记者。

他对面总在微笑的老爷子,脑袋圆圆、眼睛也滴溜溜圆;头发卷卷,睫毛也卷卷,曾是杭州一位著名神探。

多说一句,央媒给老爷子拍过专题电视片,这套纪录片是很多记者跑公安线的业务教材。

他们在各自领域都是宗师级的资深人士,彼此是多年老友,还有一层师徒关系。

之前记者写过的不少尘封旧案,都来自他们的故事;记者讲故事的不少感悟,也来自他们的思考。

一个问题或许就会牵出一个故事。故事不在笔记本上,在他们的脑子里。

今天看完警方的发布会直播,他们一定有话可说。

[1]信息及时公开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但尊重警方破案是必要的

“江干公安做得很好,杭州刑警做得很好。”老警察眼神清亮,透露着深深的嘉许。

比起市民们的热烈赞扬,来自专业人士的肯定,或许会让一线的刑警们多收到一份沉甸甸的认可。

江干区、杭州市的公安机关是否在死者家属四处奔走呼吁之下、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来女士失踪事件之后,才重视起来?警方有没有因此失去侦查案件的先机?记者请老神探详细分析一下,类似案件,警察通常是怎么做的。

“警察破案的决心和工作方法,不会受到舆论压力的影响。”这是老警察说的。

对坐的资深记者点头,信息及时公开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但尊重警方破案是必要的。

“当妇女或者儿童失踪之后,一旦初步调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就要充分考虑命案的可能性。”

其实,资深记者清楚地知道,7月6日家属报案后,在第一个24小时内,杭州警方已经充分地动员起来了。

排查范围不断缩小,所有的疑点一一排除,最后用证据说话。

[2]没有完美犯罪,即便凶手思虑周密

“分尸案一般都是有预谋的,换言之,需要一定时间的准备。”

关于来女士的案件,有许多细节,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还没到应该公布的时候;当然,有些事,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见诸报端,因为说出来对当事家属的伤害太大。

在这里,记者请老警察和老记者讲起另一个多年前的碎尸案。

上世纪90年代,杭州临安的一个汽车站,出现了一个无主的帆布旅行包。打开一看,是一堆骨头。

一个男人的全身骨头,但没有脑袋。

这是一起分尸案。

杀人、分尸、抛尸,基本情节都有了,但是尸体是谁,没有人知道;杀人的第一现场在哪里,更没有人知道。

这个时候的破案,更多是靠警察的脑袋和脚步,靠细致勘察、追查物证和逻辑推理。

杭州警察花了一个月,终于找到了突破点:邻省的工商系统,给上上下下的员工发过一批杯子。

因为,旅行包的角落里,有那样一只杯盖。

“没有完美犯罪,即便是凶手思虑周密的犯罪计划,难免还是因为紧张,落了一只杯盖。”

[3]“人是我分的,但不是我杀的”

被抓获的是一名邻省某市的市级工商局女干部,死者是她的老公,一名区级工商局干部。

一段女强男弱的婚姻,但仅仅是社会地位的差异,还不足以成为杀人动机。

“分尸是手段,杀人才是目的。”老警察平静地说。

他提醒记者,不要执着于碎尸的细节。凶手是残忍的,这是肯定的;但是,碎尸毕竟是少见的。即便是老神探在公安系统的这30多年里,亲自办过或者去各省指导过侦破各种残忍的杀人案,分尸案仍然不多见,“一年不会超过一起,或者没有。”

分尸案一般都需要预谋,这不仅需要工具上的预谋,也需要心理上的预谋。可能,还有规避法律上的预谋。

“人是我分的,但不是我杀的。”那名女干部见到杭州警察找上门来,诧异之中带着平静,很爽快地就招了。

警察在她家的高压锅里提取到了人体组织,但是问题就在于:她承认了分尸,不承认杀人,后来还翻供。

“早上起来发现老公死了,可能是昨晚安眠药吃多了。”她说,肉和头颅,扔河里了;骨头,装在旅行袋里,拎着到了临安,扔汽车站了。

“这是一个精明的女公务员啊。她一直死扛着不交代。”老记者至今记忆犹新,“面对警察,她仅仅承认自己涉嫌侮辱尸体罪。虽然事情的不合理大家都看得出来,为什么‘老公安眠药吃多了’就要被分尸?说不通。”

除了那一只杯盖,泄露了她曾经高度紧张的一个瞬间。

通过上面的故事,老警察和老记者已经给大家讲了分尸案的几个要点,也是大家容易误解的地方。我们再根据读者们的提问进一步解释下——

1、分尸案是需要预谋的,这不仅需要工具上的预谋,也需要心理上的预谋,可能,还有规避法律上的预谋。最后的案发,可能仅仅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事件而已。比如一次口角,甚至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会成为杀人行为的触发点。这可能并不是主要的因素,动机早已埋在日常生活中。

2、分尸听上去很惊悚,看上去很血腥,但是分尸只是一个手段,杀人才是目的。凶手使用分尸的手段,只是为了让一个人在世间“失踪”,从而延长他或她的死亡事实被发现的时间。在如今的社会条件下,扔弃死者的贴身财物很容易被发现,这样凶手就不能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了。

3、虽然被分尸的死者也有男性,但是大多数受害者还是女人、孩子这样的反抗能力不强的弱者。因此,每当发生女人孩子的异常失踪时,公安机关必定会第一时间从命案的角度考虑,启动侦查之前需要一一排除各种可能性。

4、即便凶手自以为“完美策划”、即便凶手拒不开口,即便杀人者招供又翻供;不管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或者上级领导“限期破案”,即便案件一时无法突破成为陈年积案,“命案必破”都是刑警毫不动摇的职业信念。

即便大众已经忘却,公安机关每年都还会不断发布破获多年前的积案的消息,不仅告慰受害者的家属,也会告知当年参加过专案组的警员。

“完美犯罪”可以说是不存在的,或者仅仅是在影视作品中存在。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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