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保险

日期:07-20
保险湖北省新冠肺炎

原标题:购买了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保险

武汉晚报讯(记者田巧萍)7月19日,湖北省2020-2022年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项目启动会召开。这意味着在这三年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及其他相关病例,在疾控部门的协助下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受理理赔的是此次在政府招标中中标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据介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由政府统一支付的基础险和由家长知情、自愿购买的补充险两个部分组成。湖北省每年出生的新生儿在60万左右,2020-2022年度出生的孩子,由湖北省政府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一打包购买基础保险。

纳入基础险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这是一种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的疫苗在规范接种时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因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和孩子体质差异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相对比较罕见,其发生与疫苗的毒株纯度、生产工艺、附加物等因素有关。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方法。目前湖北省对0-6岁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有21苗,俗称21苗防22病,孩子6年全程接种完需要打22-25针。这也是政府购买基础保险的补偿范围。

补充险除了在基础险的基础上提高了赔付标准和范围外,还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偶合症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后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纳入了保险范围,补偿更全面、补偿水平更高,是保险补偿的主体。

偶合症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这种类型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比较小,但是一旦发生,往往后果比较严重。

据中国人保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由家长知情、自愿购买的补充险按赔付标准不同分为三档:65元/年、98元/年、148元/年。

湖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免疫规划部部长王雷介绍,很长一段时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由财政负担,存在补偿低、赔付时间长的不足。2017年至2019年三年,湖北省作为国家试点开始由财政补偿向保险补偿转变,三年共赔付216例,总金额616.5万余元,提高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标准,加快了补偿资金的发放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风险矛盾,也获得了更多的疫苗受种者认可。

附录:

■儿童常规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即原来的一类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HepB)

卡介苗(BCG)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

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百白破疫苗(DTaP)

白破疫苗(DT)

麻腮风疫苗(MMR)

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

甲肝灭活疫苗(HepA-I)

乙脑减毒活疫苗(JE-L)

乙脑灭活疫苗(JE-I)

 A群流脑多糖疫苗(MPV-A)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V-AC)

(11苗12病,22~25剂次)

■儿童常规接种的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即原来的二类疫苗)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五联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四联疫苗)

 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流感病毒疫苗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人用狂犬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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