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校长安排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被顶替者系退伍军人
近日,“山东校长11岁儿子冒名顶替他人入公职”一事引发热议。7月2日,山东菏泽牡丹区政府发布通报,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冒名者邱之豪已被“除名”开除公职,给予其父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
此前,网友“菏泽张先生”发文称,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的一小学校长儿子冒名顶替参加工作。
山东菏泽牡丹区政府通报表示,举报人牡丹区林业局沙土林业站工作人员张健的人事档案,与被举报人邱之豪在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所使用的“张健”人事档案,均存放于牡丹区人社局档案室。
经比对两套档案所填内容,除姓名相同外,所填写的学习、入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信息完全不同,不存在冒用举报人档案的问题。但是,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档案存在伪造姓名、年龄、住址、简历等问题。
自称当事人的张健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1997年自己退伍回到入伍所在地,1999年被分配到了牡丹区林业局,结果没想到,对方一直不让他去上班,直到2005年才由林业局介绍信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
找人打听后张健却得知,自己没上班的几年间“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这让他更纳闷了。
张健表示,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那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随后,自己多方寻求说法,都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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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