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罚单先交罚款?济南市司法局:调查后将责令整改

日期:07-05
济南市烟草专卖局

原标题:未见罚单先交罚款?济南市司法局:调查后将责令整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夏侯凤超

5日上午,“直面问题践行承诺”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再度开问。问政短片首先关注了一个未见罚单先交罚款的问题。

4500元罚款不见裁决书

扣押时间远远超过规定期限

今年4月,济南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推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事项“四张清单”。

去年6月,市民李先生在天桥区世茂天城注册了一家烟酒店,因为生意不景气,今年2月,他关停了店面,并在距离原地点1公里远的小区租了一处门头房,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了一家新的烟酒店。李先生将剩余烟酒搬至新店面继续销售。

“3月6号天桥烟草局来查我烟,说我未在当地烟草企业进货,把我的烟扣了344条。”李先生说,天桥区烟草专卖局给出的查扣理由是“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然而李先生解释称,这344条烟是原店面存货,有进货记录为证,只是销售店面发生了转移。烟草部门给出的查扣理由让人难以信服。

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李先生说,天桥区烟草专卖局根据这一条给他开出了4500元的罚单,但他始终没有见到处罚裁决书。“他电话通知我,没有给我开行政处罚裁决书。”

根据法律规定,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为7天。可是从3月6日到现在,李先生的344条烟一直处于登记保存状态。“我也多次找他们,他们李科长推给王科长,王科长推给杨科长,我认为天桥区烟草专卖局是胡作为,违反程序。”

执法流程有纰漏

调查后将整改

“应该是在基层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当中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也说明我们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的监督部门工作做得还不到位。”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说,关于登记保存的原因,正常情况要出具出发或扣押的行政处罚的决定书,然后再实施。“如果是基层执法部门存在执法当中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启动执法监督。”谢圣仁说,按照执法规定,如果没有形成正式处罚的决定,执法是不规范的,调查以后要整改,如果属于执法不当,是执法机关的问题。

“在经营人、经营地址进行变更时,必须进行经营许可的变更。”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洪涛表示,原来地方的烟和许可证证号应该是对应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卖了别的店里的烟了,变了店之后应该需要报备。”刘洪涛表示,“天桥区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确实存在执法不严格,按照程序必须进行查扣、暂存,并且开暂存单,在规定的时间给予答复,在执法流程上是存在纰漏的。”

“暴露出基层执法人员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和‘四张清单’贯彻学习不到位的问题。”谢圣仁说,“下一步一是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更好的熟练掌握‘四张清单’,审慎包容的具体化,二是市区两级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加强执法监督,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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