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苟晶:就算我夸大其词了,你们又失去了什么?
►文观察者网严珊珊
“就算是我夸大其词了,你又损失了什么?”面对网友质疑,“高考顶替”事件当事人苟晶昨晚(3日)在直播时回应道。
7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称,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
消息一出,有网友开始质疑苟晶当初怀疑自己“两次高考都被顶替”时存在夸大成分,认为其利用了舆论。但支持者认为,此事的关注点应是高考公平,苟晶身份被冒用是事实。
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苟晶事件的调查通报称,1997年7月,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以农村应届理科生身份参加高考,成绩为551分(满分90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7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583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5分,中专(理科)委培分数线为549分。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苟晶1998年7月高考成绩为569分(满分900分),在任城区1710名理科生中排名265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0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0分,后调整为555分。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调整后的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随后,苟晶在其微博发声称,自己还在仔细研究核对通报,但对于1998年的一系列问题还有不少疑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再将1998年的问题详实调查清楚。
当晚,苟晶在百度视频直播,对于网友“为何撒谎”的质问,苟晶回应称“为何撒谎造势?事情是没有落到你们头上”。
有网友称,晚上10点左右,直播间曾出现一条弹幕:“你欺骗了我们,该怎么赔偿我们?”随后苟晶回怼网友道:“就算我夸大其词了,你们又损失了什么?”说话时露出的笑容惹恼了部分网友。
“那些反击我的,说我夸大其词的,说我卖惨的、消费人们的感情的,我没有请你来。然后你又这么积极的,这么活泼的到处在码字,这多辛苦啊,我能给到你什么?又或者你们是在为谁努力呢?你们是在为谁劳动呢?”苟晶继续说道,“所有的评论不管好的坏的,我不是今天才看到的。我之所以坚持走下去,我相信正义它会来的,真相也会来的。”
直播片段流传后,有网友翻出此前苟晶直播和接受采访时的说辞,她曾谴责“冒名顶替”的人“谎话连篇”,并表示自己“接受关怀和支持,也就可以接受质疑”。
由于山东省教育厅的调查结果与苟晶此前的说法有出入,不少网友批评其利用了大家的信任。
但也有网友认为,就调查结果来看苟晶身份被冒用是事实,大家的关注点应该是高考公平,而不是当事人是否符合“完美受害者”的条件。退一步讲,90年代中专录取率并不是很高,有一定含金量,在调查出来前,苟晶也是在反映自己的所知和所想,与调查结果有些出入也无可厚非。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