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责令31家商业保理公司整改:未按规定报送相关经营信息

日期:06-30
天津

原标题:天津责令31家商业保理公司整改:未按规定报送相关经营信息

6月30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发布关于对鼎融(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天津每日优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商业保理公司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经查,鼎融(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31家商业保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经营信息等文件和资料行为,违反《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责令鼎融(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31家商业保理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被责令整改的31家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被责令整改的31家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告,天津市金融监管局曾以邮寄的形式向这31家商业保理公司传送《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并未产生效果,于是才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且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什么是商业保理?

根据2019年10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商业保理业务是供应商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向其提供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等服务。

而商业保理企业应主要经营商业保理业务,同时还可经营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由于存在应收账款,企业存在资金流动不畅,缺乏流动资金等问题,因此,商业保理有其广阔市场,能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不过,银保监会在2019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后,商业保理公司经营才开始走向规范。《通知》从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分类处置、严把市场准入关、压实地方监管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六个方面指导各地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还表示各地方金融监管局要确保2020年6月末前完成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并向银保监会报告。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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