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人为还债一次“接货”毁一生
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2日至6月24日,武汉市两级法院通过视频开庭等方式,集中宣判13起毒品犯罪案件,18名被告人,1名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他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一年来,我市法院共审理毒品案件2881案3172人,同比下降了12%;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483人,重刑率15.2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73%;毒品犯罪中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0人,远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非监禁刑率6.52%。
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其中几起案件。
交友不慎,
一次“帮忙”后悔一生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崔某没想到,因贪图蝇头小利,接了一次特殊的“货”,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2019年1月,一个债主上门催债。崔某手中的钱不够还,正在焦头烂额间,熟人李某找到了他,请他帮忙接一批“货”,事成之后分给5万元好处费。
1月12日中午,崔某如约赶到武昌一宾馆房间,一个陌生人将一个黑色行李箱交给了他。刚走出房间,崔某就被缉毒人员抓获,当场从他手中的行李箱里搜出8388.76克毒品。经鉴定,为毒品甲基苯丙胺。
庭审中,崔某反复强调自己“一直认为是正常的交易,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从箱子里拿出毒品,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法官表示,“不知毒”是毒贩们为逃避重刑惯用的“借口”。
“我交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这才铸成大错。”因一时贪念,一步步沦为毒贩,崔某在法庭上追悔莫及。
邮寄高压水泵藏毒,
狡猾毒贩获死刑
2017年以来,被告人陈某一伙同被告人卢某、陈某二、杨某等人多次从事毒品犯罪活动。2017年9月1日,陈某一通过其云南的上线“师父”(另案处理)在云南购买了大量毒品,由卖方将毒品邮寄到武汉,收件人为卢某。
9月7日7时许,陈某一得知装有毒品的快递包裹到达武汉市江岸区某快递取货点后,通知被告人杨某、陈某二去取货,被民警当场抓获,从包裹中的高压水泵内查获一包毒品。经鉴定,为436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民警随后将陈某一、卢某抓获。
武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一、卢某、陈某二共同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某非法持有毒品4360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某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陈勇通讯员王茜王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