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积极响应动员

日期:06-21
房地产市场哄抬房价

原标题:东莞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积极响应动员

针对近期东莞楼市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从6月16日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获悉,该协会积极响应动员,超过700家中介门店承诺“不哄抬房价”。

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郑浩辉介绍,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早在6月10日便发布了《关于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参与哄抬房价行为的通知》,呼吁行业抵制不良炒作行为。6月16日起,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又动员协会成员,作出“四个不”《承诺书》,规范和约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其中,承诺内容包括:不垄断房源、变相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操纵房价;不参与炒房,不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不为投机炒房团伙提供揽房揽客的便利;不在网上发布二手房挂牌价明显高于近期真实成交价或周边楼盘均价的房源;不通过电话、微信、朋友圈、短信、新媒体、网站等方式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或向客户提供恐慌性购房信息,或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据了解,已签署《承诺书》的房地产中介门店超过700家,覆盖二手房交易频率较高区域,包括金信联行、东莞中原、合富置业、乐有家、品置、鼎业按揭、融易、链家、德佑、我爱我家等品牌中介。

郑浩辉表示,市民遇到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7种行为可举报,包括代理销售商品房时违规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串通投机炒房团伙,哄抬房价,谋取不正当利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

投诉举报电话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69-22207339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0769-2262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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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有这7种行为可举报

1.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2.代理销售机构现场销售人员与预售方案申报人员不符,或未办理东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

3.代理销售商品房时违规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4.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5.串通投机炒房团伙,哄抬房价,谋取不正当利益;

6.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7.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误导购房人。(记者潘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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