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伤医女子五年未收监,法官:其不说话导致无法精神鉴定

日期:06-17
内蒙古

原标题:内蒙古伤医女子五年未收监,法官:其不说话导致无法精神鉴定

因为在一起医疗纠纷中殴打医生致其重伤,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女子高彬被判刑三年。如今,距一审宣判已五年、距二审维持原判已三年,高彬仍未被收监。

6月15日,高彬的弟弟高刚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高彬的精神“有毛病”。而被害人一方则质疑高彬“装疯卖傻”。此案一审法官、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院的段成志介绍,高彬有民政部门的精神障碍残疾证明,但要达到监外执行的条件,必须经过专业的医学鉴定,法院曾委托精神鉴定机构对高彬进行司法鉴定,但高彬“不说话”,导致无法鉴定。

段成志向澎湃新闻表示,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协调,依法执行此案。

产科医生在办公室被殴打至重伤

这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刑案,发生在2013年5月。此前的2012年12月,36岁的高彬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的产科剖腹产生下婴儿,术后出现腹腔脓肿、胸腔积液,后来转院治疗。围绕医疗损害责任和赔偿问题,高彬与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产生矛盾。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14日,高彬来到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产科主任张凤英的办公室,与张凤英发生争执。当时,高彬用输液架等对张凤英进行殴打,导致其右手腕受伤。

经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凤英右腕部软组织开放性损伤,桡侧腕屈肌腱、掌长肌腱断裂,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2015年9月,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高彬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4月,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驳回高彬的上诉,维持原判。

至于高彬与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的医疗纠纷,据高刚介绍,经法院民事判决,他姐姐已获赔29万元。

而据张凤英介绍,为了严惩犯罪,提高审理效率,她就高彬对其故意伤害一案,未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部分已经了结了,就是刑事部分还拖着。”高刚说的“拖”,是指他姐姐高彬的“执行”问题。高刚称,他姐姐曾在看守所被刑拘一个多月,取保候审回家后现出“精神毛病”,“一看到警察,她病情就加重。”

高刚说,现在高彬呆在家里,“天天吃了睡,睡了吃”。

检察院建议尽快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被害人张凤英则认为,此案二审维持原判都三年了,高彬至今未执行收监,是因为其“装疯卖傻”。张凤英代理律师卢云也持此观点。卢云告诉澎湃新闻,在二审期间,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对高彬进行精神障碍鉴定时,他在现场目睹了高彬的表现,“鉴定的时候她一点都不配合,什么话也不说。”

卢云介绍,二审维持原判后,此案由一审法院执行。围绕高彬的收监问题,他与法院工作人员有多次沟通,“他们总是说在协调。”

2020年6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与此案一审的审判长、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院的法官段成志取得联系。段成志说,法院对高彬一案的执行很重视,有一次,高彬坐着轮椅被家人推过来,法警将其送到看守所,“看守所看到她这情况,就不愿接收了。”

段成志介绍,高彬有民政部门的精神障碍残疾证明,但要达到监外执行的条件,必须经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后来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高彬作精神障碍鉴定,“她不说话,不配合鉴定,鉴定不了。”

段成志所说的这次鉴定,是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在2017年8月对高彬进行的精神障碍医学鉴定。该鉴定所后来出具书面说明称:“因被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不予配合,无法对其目前的精神活动进行检查予以鉴定。”

鉴定机构的书面说明显示,高彬在精神医学鉴定过程中“不予配合”。受访者供图

鉴定机构的书面说明显示,高彬在精神医学鉴定过程中“不予配合”。受访者供图

如此一来,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的高彬,五年来一直未被收监。2019年3月,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称,被告人高彬2014年7月被执行逮捕,一月后取保候审,2015年被一审判刑三年,一直未被收监,建议法院对高彬一案的执行“尽快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我们协调过很多次了。”段成志告诉澎湃新闻,去年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组织公检法几家单位开了协调会,“决定还是先把人送到监狱去,看收不收,再做其他决定。”段成志说,前段时间来受疫情影响,当地监狱对收监犯人严格控制,下一步法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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