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个多小时,全部认罪!景德镇中院一审高效审理一起27人涉黑案
2020年6月9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占某富、郑某敏、方某敏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非法采矿、窝藏、包庇、抢劫、赌博等罪一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7名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看守所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诉讼。
2008年初,占某富为树立非法权威,插手他人纠纷,纠集郑某敏等人在上饶市信州区某KTV持刀砍杀他人,致使4人受伤,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以占某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此后,占某富带领组织成员通过开设赌场、在赌场放高利贷、赌博等方式立足于“江湖”,攫取经济利益。为进一步扩大组织势力,占某富及骨干成员应露军等人不断招收、吸纳其他骨干成员、“马仔”。2008年至2018年期间,为发展壮大组织,抢占势力范围,占某富带领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饶县及周边区域范围内实施故意杀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致1人死亡、1人重伤、10人轻伤、2人轻微伤,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于上述犯罪事实,庭审中27名被告人均供认不讳。
为确保庭审高效进行,景德镇中院在庭前做了精心准备。庭前会议上,逐一核实了被告人信息、组织了庭前证据展示、对程序性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等,并与控辩双方深入沟通了庭审的细节,确保案件审理重点突出,高质高效。另外,经过景德镇中院的耐心释法,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从而使刑事部分的庭审能够更加集中高效地审理。此次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到下午1时许结束,历时仅3个多小时,系景德镇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庭用时最短的一次。
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景德镇中院采取第三方“云视讯”技术进行庭审,技术人员全程提供技术保障,确保庭审音视频信号流畅、清晰、稳定。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