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文物局回应武汉大学老牌坊被撞:已刑事立案
6月6日凌晨2时16分许,“国立武汉大学”牌坊被一水泥罐车冲撞,局部受损。事发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文物部门三级联动,在武汉大学和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的配合下,迅速展开调查和文物受损鉴定,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启动文物修复工作。
经核实,事故原因系湖北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一辆水泥搅拌车前往湖北省妇幼保健医院打混凝土时,为图方便,司机欲从劝业场路绕道医院后门,在驾驶过程中导致车辆罐体顶端与“国立武汉大学”牌坊下沿相撞,造成文物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车辆和驾驶人,管控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目前,肇事司机和涉案公司负责人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肇事车辆已被暂扣;肇事司机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因涉嫌过失损毁文物罪被依法刑事立案。
“国立武汉大学”牌坊位于武汉市武珞路和珞珈山路交汇处,建成于1937年,坐东北朝西南,四柱三门钢筋混凝土冲天式,琉璃瓦顶,正面横书“国立武汉大学”,背面阴刻篆书“文法理工农医”,是进入武汉大学的引导标志,2001年作为武汉大学早期建筑的组成部分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水泥罐车自背面冲击,牌坊主体横梁中下部出现一豁口,钢筋裸露;部分面层脱落,背面较为严重,脱落面呈不规则三角形,底宽2.3米,高约1米,“理”字全部脱落,“法”“工”两字局部脱落。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文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武汉大学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对文物受损情况进行了鉴定;武汉市政府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就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研究。目前,在文物部门的现场指导下,武汉大学及时采取临时性支护措施,保护受损文物本体,并搭建安全通道,设置临时性交通警示标识,确保行人车辆安全;环卫部门第一时间对掉落的残损构件进行收集、整合,并单独存放,为后期修复老牌坊保留了尽可能多的原材料、原构件。
下一步,在省文物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将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事故责任主体的处罚。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文物受损认定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二是实施文物保护修复。由武汉大学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武汉大学老牌坊进行无损结构检测,进一步明确文物本体受损后的结构稳定性;然后根据检测结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文物抢险加固和修复设计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目前,专业机构已确定,并于7日下午进驻现场开展了相关技术工作。三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由交管部门在牌坊周边加设临时限高、防撞等警示标识和保护设施,进一步规范渣土车、垃圾车等建筑施工车辆运行线路,有效保证文物和施工安全。同时,结合武汉长江大道珞珈山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文物周边环境和通行状况,排除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