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高层次人才技能提升最高补贴10万元
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我市对支持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以及提升技能人才待遇的资助标准。
《办法》针对高层次技能人才,将每年资助一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在享受政府津贴期内的“首席技师”除外)、“莞邑工匠”(在享受政府资助和奖励期内的“莞邑工匠”除外)、“东莞市技术能手”、高级技师或与高级技师相当层次的高层次技能人才赴国内外参加与个人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技能研修培训、交流学习、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由市财政按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人标准进行资助。
对201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且引进前已取得《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按一级(高级技师)10000元/人,二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此外,为加大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力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通过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职业技能,获得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符合规定的证书,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记者张欣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