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防性侵报告:熟人作案超七成 年龄最小的为4岁

日期:05-18
性侵

原标题:报告:去年被曝光性侵儿童案中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过半

为了更好地促进儿童防性侵机制建设,5月18日,“女童保护”2020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据《报告》统计,2019年共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的为4岁。

熟人作案超七成

据“女童保护”统计,301起性侵案中,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

在212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依次为: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6起,占比35.85%;家庭的亲戚朋友作案27起,占比12.74%;邻居(含同村人)作案24起,占比11.32%;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22起,占比10.38%;网友作案21起,占比9.91%;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42起,占比19.81%。

“女童保护”建议,应完善对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制度,对于未成年人遭遇监护人性侵的案件,除剥夺该监护人的监护权外,还应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从而让他们敢于维权,降低伤害。

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过半

“女童保护”发现,在301起案例中有,有167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5.48%,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

301起案例中,施害人对同一受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有47起,占比15.61%;一人性侵多人的案例84起,占比27.91%。

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施害人往往多次作案,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往往达到2至3年,本年度曝光案例中,最长时间长达22年。这种现象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

除了加强防范教育外,“女童保护”建议,应全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优化强制报告主体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国加快全面推广速度和完善制度建设,使未成年被害人可以得到及时救助。

遭遇性侵人数中女童近九成

据“女童保护”统计,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来看,301起案例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其中女童为272起,占比92.83%。

受害人年龄分布上,301起案例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73起,占比57.48%;14至18岁(不包含18岁)的49起,占比16.28%;表述为“未成年”“幼女”“儿童”的79起,占比26.25%。

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可统计出的7至12岁小学学龄段的125起,占比41.53%;13至15岁初中学龄段的56起,占比18.60%。

此外,“女童保护”统计,301起案例中有150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94岁。

网络性侵形势严峻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本年度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21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即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

“女童保护”认为,虽然呈现出的数据相比较不高,但这类案件极具隐蔽性,家长一般也不容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机会的增多,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通过网络传播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的也越来越多。

“女童保护”建议,执法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儿童色情制品信息举报通道,接到相关问题应优先、集中力量处理;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对涉及儿童的图片、影视视频等应该细化分类管理,实施分级制度;强制互联网平台完善自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响应处理机制,充分利用技术筛查和人工干预预防侵害儿童行为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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