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面“留置”法院的锦旗
“毋法官,我是廖某,非常感谢你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做了面锦旗,放在法院门口的,你空了去拿一下吧……”,5月12日下午刚上班,重庆二中法院民一庭法官毋向娟就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案情速递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8年10月,廖某驾驶中型三轮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叶某相撞,导致叶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当时双方没有报警处理,只是廖某家人将叶某送医治疗。2019年10月,叶某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廖某赔偿损失7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廖某对伤残等级申请了重新鉴定,依然是十级。
案件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廖某赔偿叶某4.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廖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叶某的伤构不成伤残等级,而且交通事故应该由叶某负全责。
二审中,廖某和叶某就对方过错等各执一词,矛盾较为激烈。经了解,廖某和叶某家庭都比较困难,为了妥善化解该矛盾,毋向娟法官细致询问了事发经过,耐心给廖某做释法析理工作,虽然当庭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均表示回去再考虑一下。
闭庭后,毋法官多次打电话给廖某和叶某,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第二次开庭时,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廖某一次性赔偿叶某3.2万元,并当场兑现。
廖某回去后,一心想着要感激法官,遂找人制作了一面锦旗,并于5月12日上午冒着大雨专程从奉节送到法院,因担心毋向娟法官不收,就将其“留置”在安检室门口,回到奉节后才打电话告知。
毋向娟法官表示,“这面锦旗,既是荣誉,也是鞭策,做为一名法官,经过耐心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其实自己也很开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