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从天而降3米大蟒蛇:饲养者涉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诉
一条3米长、面碗粗的金黄色蟒蛇从高空坠落,牵出一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5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下城区检察院获悉,这条黄金蟒的主人梁某已被提起公诉。
3月26日8点多,一条3米长、面碗粗的金黄蟒蛇从杭州某小区20多层跌落,掉在灌木丛中。物业报警后,民警和消防队员封锁了现场,随即将蛇的主人、居民梁某带走调查。
据介绍,梁某2016年10月在网上以9500元买了这条黄金蟒,买来时重120克,现在已长到近70斤,胃口也从每顿一只乳鼠到两只鸭子。因为饲养箱不够活动,梁某将蛇养在房间里。当天早上,梁某起床后发现蛇不见了。在他寻找过程中,邻居看到一条金黄色大蟒蛇出现阳台窗外。
原来,当时梁某的窗没关好,蟒蛇从窗户出户,经过隔壁阳台后,从20多层楼高处坠落,头、腹部受伤,虽送野生动物救护部门救治,仍因多脏器出血死亡。此外,梁某还养着一条球蟒,案发后已移交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接收。
据检察官介绍,黄金蟒属蛇目蟒科,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二,属濒危野生动物。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据相关司法解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属《刑法》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很多人以为买回来当宠物,不交易就没事,其实《刑法》中的‘收购’包括以盈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买回来当宠物养也会涉嫌犯罪。”检察官表示。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