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男子虚构投资项目,诈骗女友近30万获刑五年半
济南男子刘某骗取女友信任后,虚构同学经营投资的项目可以赚取高额利润,先后诈骗51.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偿还欠款等。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今年41岁的刘某是济南人,中专文化,务工人员。2018年上半年,刘某与女朋友李某交往期间,虚构同学经营的投资项目可以赚取高额利润的事实,骗取了女友的信任。
同年8月20日、9月11日,刘某编造同学的投资项目吸收资金的事由,先后两次欺骗女朋友向其银行账户汇款51.6万元,并将上述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偿还欠款等。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1月26日,刘某以收回投资收益的名义,向女朋友的账户多次汇款共计233750元。综上,刘某诈骗数额共计282250元。
2019年3月11日,公安人员根据被害人报案及掌握的相关线索,在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西路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其归案之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其具有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刘某及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被告人已签字具结。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归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李某128225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杨璐陈晨通讯员朱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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