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汤泉遇害女童同镇居民联合签名按指印 望严惩嫌疑人

日期:05-09
汤泉嫌疑人

原标题:南京汤泉遇害女童同镇居民联合签名按指印,望严惩嫌疑人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名9岁女童被人杀害后藏尸山中。当地村民称嫌犯疑为累犯,多位村民联合签名并按指印希望严惩嫌犯。

汤泉镇一位村民刘强(化名)5月9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嫌疑人单某某疑为累犯,此前曾两次入狱。镇上人知道单某某再犯案件后,联合签字并按指印,希望嫌疑人能得到严惩。

多名村民的说法和上述村民一致。

家住南京市浦口区汤泉镇泉东村的张莉(化名)5月9日上午11点多告诉澎湃新闻,自己和嫌疑人家都住在泉东村。嫌疑人约30多岁。该村民偶尔路过嫌疑人家门口时,会听到有狗叫声,但她从未见到嫌疑人及其他家人,“大门一直都是关着的,很神秘。”

张莉及多名村名坦言,得知此事后,都感到后怕,家有女孩的父母不敢让孩子单独出门。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南京公安局浦口分局汤泉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9日告诉澎湃新闻,当地一名9岁女童被杀害事件的嫌疑人已被抓获。浦口区汤泉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同日向澎湃透露,嫌疑人系浦口区居民,与被害女童此前无任何关系。嫌疑人系南京市浦口区汤泉镇的居民。

多人向澎湃新闻证实了单某某的全名单XX。

澎湃新闻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仅1份裁判文书与单XX有关。2015年12月8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单XX犯强奸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单XX曾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1月22日刑满释放;随后,单XX又犯强奸罪,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刑期自2013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止。该犯系累犯。

前述裁定书称,江苏省宜兴监狱于2015年10月28日提出对单XX的减刑建议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单XX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但其系累犯,应酌情予以减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对罪犯单XX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减刑后,单XX的刑期至2015年12月13日止。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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