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阳法院:诉中委托解纠纷
原告刘某与原告向甲系再婚夫妻,被告向乙是原告向甲的之女。2019年1月份,向甲因病到医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在治疗期间,原告刘某将存折交给被告向乙并将密码一并告之,向乙在取钱的过程中查看了交易流水,发现近段时间刘某取钱频繁,生活开销过大,担心其父亲今后的生活,便多取了6万元存入自己卡中。刘某一怒之下将向乙诉至云阳法院,要求其返还原物。
该案开庭审理时,法官根据原告的申请,追加了原告向甲的另外两个女儿向丙、向丁为共同被告。经与各方当事人交流,法官研判认为,本案原、被告矛盾虽大,但都是为着向甲今后的生活着想。鉴于双方出发点相同,本案具有调解的可能。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官便将该案委托至驻院调解委会员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乙当庭返还了多取的6万元,同时,双方也对向甲的生活、治疗做出了规划安排。
办案过程中,云阳法院立案庭与驻院调解室积极联动,充分发挥后者专业调解、高效便捷的优点,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整合司法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