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名字都抄?!深圳某项目环评报告竟出现35次“湛江”
最近,深圳湾航道疏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被发现出现另一个城市的名字“湛江”,出现次数达35次,涉嫌抄袭造假。目前,案件已经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环评工作
环评报告被曝存在抄袭
经统计,这份“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出现“湛江”字眼的次数有35次,包括“湛江湾”“湛江港”等,以及“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等内容。
据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的主管单位——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介绍,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深圳市拟对现有的深圳湾航道进行疏浚,将目前的300吨级航道拓展到千吨级,因此需要将航道加深约1.5米。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主任郑晓峰:我们施工的这个地方离红树林保护区还有7公里左右,是在保护区限制范围之内,这个限制范围施工就是要做环评,要经过批准才行。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通过招投标,确定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包括进行环评。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后,将环评这项工作分包给了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公布的调查过程显示,从2019年12月底,相关技术团队就开始投入工作。今年1月19日、3月3日和3月1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陆续将环评报告进行了3次挂网公示,在第3次公示期间,市民发现了环评报告存在抄袭的问题。
已启动问责和调查项目建设暂停
目前,这份环评报告的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经过自查,已经确认报告存在抄袭。根据官方资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是一家历史悠久、科研成果颇丰的国立综合性海洋研究机构,成立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近800项,设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这样一家重点研究机构,这份有着明显问题的报告,如何能直接上网公示进入公众视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环评报告需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深圳航道事务中心表示,作为代建方,他们无权对第三方环评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审查,便将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环评报告直接上网公示。
事件发生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连续发布通告,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并在最新的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通告中明确,认定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研究所编写的《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研究所已中止参与这一项目合同,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各级主管部门已介入调查,项目的建设工作也已暂停。
针对这一事件,在生态环境部4月15日召开的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生态环境部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目前省市联合调查组已完成对编制单位的调查取证,案件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热评:把深圳写成湛江
给抄袭的环评报告来一次“环评”
将“深圳湾”表述成“湛江湾”、“深圳市”表述成“湛江市”,张冠李戴的背后,原来是“抄作业”所致。这种抄法,太笨拙,也太恶劣,让人啼笑皆非。比如,报告中有这么一句话:“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如此牛头不对马嘴,大有关公战秦琼的荒诞,又可悲可叹可笑。
如此“抄作业”,不是冷笑话,也不能仅把它当作笑话看。究其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而这种抄来的报告,连基本事实都无法保证,谈何客观、公开、公正?
本该严肃的环评报告,却因复制粘贴而变得极为轻佻。这是一起丑闻,对丑闻应有抽丝剥茧般调查。
当前,公众需要一个解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需要一个解释。据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发布终止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的公告,并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无论终止公告还是要求重新开展环评,都极有必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必须探究这起丑闻何以出现?造假很可怕,更可怕的是直接抄袭,因为他们更偷懒更没底线。
公众除了需要解释,还需要给出解决之道,即如何处理有关责任人?值得一提的是,在4月15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事件所暴露出的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随着监管部门的介入,不仅可还原真相,还会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除此之外,更需“解剖”这起个案。环评报告质量差,环评走过场,并非新闻。生态环境部曾发布通报显示,环评文件质量较差占到问题总数的九成,其中16家环评机构连续两年被通报。环境影响评价被称为“卡住违规建设项目的硬杠杠,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如果沦为形式乃至造假,就不可能过滤掉环境风险,也无法捍卫生态环境。
奉行拿来主义,直接抄袭的环评报告,或不多见,但现实中存在问题的环评报告,绝非个别。环评报告弄虚作假,暴露出多重问题,比如环评机构缺乏实事求是之心,惯于敷衍了事;有关机构把关不严,不真正重视环评报告,对环评报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外,少数委托机构也麻痹大意,对环评报告的质量也不够关心。
“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有关人士的表态,给公众吃下定心丸,相信这起事件不会不了了之。遏制环评报告“抄作业”,除了监管强起来,还需法律硬起来,让法律长出“牙齿”,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谁还敢造假?
(文丨秦川)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