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漏掉的“见义勇为”?5人救落水者表彰文件没他名字

日期:04-18
落水者

原标题:被漏掉的“见义勇为”?5人救护队救数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独没他名字

今年4月17日上午,四川宜宾市档案馆,彭宾和罗文来到查阅室,找到了14年前宜宾市表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文件。罗文失望地发现,上面确实没有自己的名字。

2005年,彭宾、罗文等5人发起成立宜宾“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先后救起落水者数十人。当年,中央、地方媒体曾多次报道他们的救人事迹。

2006年3月,彭宾等5人被评为“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获得宜宾市政府表彰。但最近两年,罗文经人提醒才发现他的名字在表彰文件里被“漏掉”了……

红星新闻记者查看发现,在2006年颁布的《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勇士、先进群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里,授予8个群体“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其中包括“翠屏区彭宾等5人先进群体”,但文件上只登列了彭宾等4人的名字,唯独没有罗文的名字。

5人获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为何只登列4人名字?又为何独漏罗文的名字?不仅于此,在2018年当地相关部门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时,他也面临文件上“无名”的尴尬。如今,罗文开始为此奔波,希望找回自己“见义勇为”的荣誉,“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荣誉的问题。”他说。

↑已经51岁的罗文,希望恢复自己“见义勇为”的荣誉。

↑已经51岁的罗文,希望恢复自己“见义勇为”的荣誉。

〖15年前〗

江边摆茶摊常下水救人

5人自发成立义务救护队

今年51岁的罗文是四川宜宾市老城区拱星街居民,从小在当地春畅坝岷江边长大。他与后来的救护队骨干队员彭宾、李春明、刘强、周凯既是老街坊,又是好朋友。

罗文初中没读毕业,16岁就在副食品公司参加工作。1993年,他下岗后自谋职业,先后开过副食品店、打过短工等。

岷江春畅坝江滩,位于宜宾城区北门二坎子岷江的右岸,每到夏季就成为当地市民游泳纳凉的黄金口岸。高峰时节,每天有上万人涌动在沙滩上和江水里。蜂拥而来的人流吸引了住在江边城区的下岗工人彭宾、罗文等人。

从2002年夏天开始,彭宾、罗文、周凯、李春明、刘强等人,先后在春畅坝岷江边经营茶水摊点,每月有四五百元收入,算是实现了再就业。由于当时的春畅坝是天然江滩,汛期结束后有漫长的枯水期,便逐渐形成了宜宾城区坝坝茶的集中区域。

↑罗文在春畅坝泳区的摊位证。受访者供图

↑罗文在春畅坝泳区的摊位证。受访者供图

2004年夏,在摆摊过程中,罗文救起一名失足落水的市民。跟很多救人不留名的人一样,他救人后就悄悄走了,回到自家茶摊照看生意,获救者也随后离开春畅坝。

那几年的夏天,来春畅坝江边玩水、游泳的市民特别多,彭宾、罗文等摊主常常遇到有人溺水或跳江轻生的情况。仗着水性好、熟悉水情,罗文、彭宾和其他摊主总是自发下水救人,但仍有落水者不幸被江水冲走。

“每当看到有人被淹死,我们心里都很难过。”2005年8月,彭宾、罗文、李春明、刘强、周凯5人自发成立“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时年47岁的彭宾最年长,被选为队长,罗文、周凯、李春明、刘强为义务救护队核心队员。

〖荣获表彰〗

5人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

还上了央视

作为当年的队长,现年62岁的彭宾回忆,“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成立后,队员们每年都从岷江和长江里救起几名至十几名不等的落水者,有的会留下电话、送来锦旗,有的说句感谢,也有的悄悄离开。当年,他们救人的事迹时有媒体报道。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当地报纸、档案等资料发现,这支民间水上救护力量在成立前后几年时间里,先后挽回了四五十条在江中挣扎的生命。罗文回忆,他亲自参与营救并成功获救者约5人左右。“救上来就完事了,也不图啥,没记(对方)名字和电话。”

他们的义举也获得了当地政府的认可,并先后获得表彰。2005年,“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被宜宾市翠屏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年12月10日,“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彭宾、罗文等5名队员成为中央电视台12频道《道德观察》栏目“寻找中国勇士”节目的主人公。至今,彭宾的手机里还保存着当年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救护队时的照片。照片中,罗文和刘强在第二排,彭宾、李春明、周凯在前排。

↑2006年央视记者采访,后排左一为罗文。受访者供图

↑2006年央视记者采访,后排左一为罗文。受访者供图

政府的表彰、媒体的报道,让队员们更加坚信自己的义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他们的茶摊分布在岷江边不同区域,救护队把彭宾的茶摊设为营地,挂起了“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的旗帜。但救护队没在民政注册,算不上民间组织,是自发组织。

“如果救护不顺利,就很容易被冲到水情复杂的江面,甚至被冲到金沙江和岷江汇合的三江口,情况非常危险。”已上岸近10年的彭宾,提起当年的救人经历仍有些感慨。在救护队成立后,有企业家曾捐赠一艘快艇,这让他们的救人效率提高了不少。但队员们毕竟不是职业救生员,主业仍是卖茶水谋生,他们没有经费保障,日常买救生设备都是自掏腰包。当有人落水时,他们就奋不顾身下水救人,之后又回到自己的茶摊经营生意。“我们从没问过被救者的姓名、单位等个人情况,过去、现在也根本没想过要得到报答。”罗文说。

2006年3月20日,宜宾市发布文件决定表彰“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勇士、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因为“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的义举,翠屏区彭宾等5人先进群体是当年荣获表彰的8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之一,除了荣誉证书,还获得1万元奖金。但在这份表彰文件里,只登列了彭宾、李春明、刘强、周凯4人的名字,没有罗文的名字。同年3月25日,宜宾市举行见义勇为先进代表表彰大会,彭宾、李春明作为代表参加了活动。

↑2007年,宜宾媒体记者采访救护队时的采访笔记。受访者供图

↑2007年,宜宾媒体记者采访救护队时的采访笔记。受访者供图

〖“消失”的荣誉?〗

荣誉证书被洪水冲走

表彰文件上没有他的名字

彭宾作为“春畅坝泳区义务救护队”队长,管理着队里的日常事务。包括收集保存报道救护队义举的报纸、申报材料、荣誉证书、锦旗等,都统一放在彭宾的茶摊卧室里。

“在我的印象中,见义勇为群体荣誉证书上有罗文的名字,写的就是彭宾、罗文、李春明、刘强、周凯5人。”时隔14年,彭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发荣誉证书,除了整个群体有一本,每个人还有一本,都有罗文的名字。

今年4月18日,已在当地社区工作的李春明向记者证实了彭宾的说法:2006年3月25日参加宜宾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时,一共领回来6本荣誉证书,“见义勇为群体一本,包括罗文在内,5个人的名字。另外每个人还有一本,包括罗文也有荣誉证书。”

然而,2009年夏季的一天夜晚,岷江突发大水淹没江滩,彭宾夫妻被惊醒赶紧抢救贵重物品和生活物资。等他们安全逃离后,才想起那6本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等资料,全都被洪水冲走了。

此后几年,随着宜宾城市建设,江边茶摊全部取缔。罗文、彭宾等5人离江上岸,各谋生路。罗文的户籍从北城迁到了东城,救护队员们也鲜有往来。

2018年春节,宜宾市翠屏区相关部门慰问被评为见义勇为的个人和群体。当年的义务救护队员们在查找表彰资料、上报信息时,发现2006年的表彰文件上没有罗文的名字。

“李春明就打电话问我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问彭宾,彭宾说5个人的名单和事迹材料是一起上报的,但文件上确实没有我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罗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自己也没多想,觉得事情过了就算了,没想去过问。

到了2019年下半年,又有人提醒罗文把这件事情搞清楚,名字被漏登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荣誉的问题。”罗文说,朋友告诉他,这个荣誉不仅事关他自己,甚至与将来孩子升学、就业、参军都有关系,他才开始重视。于是他和彭宾一起,找到了翠屏区和宜宾市相关部门。然而,“对方都表示时间太久远,工作人员都换了,不好查资料。”罗文说,自己没多少文化,也不知该到哪里去查找资料。

今年4月17日上午,彭宾和罗文在宜宾市档案馆顺利查询到并复制了2006年宜宾市关于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相关文件。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文件第三项第(七)小项中,列明的表彰对象为“翠屏区彭宾等5人先进群体”,但在具体人员名单中却只有彭宾、李春明、周凯、刘强4人,独独没有罗文的名字。

↑2006年表彰5人先进群体,名单只有4人。受访者供图

↑2006年表彰5人先进群体,名单只有4人。受访者供图

“政府表彰的是5人,名单却只有4人,就是把罗文的名字弄丢了嘛。我们义务救护队发起者有5人,我们报的也是5人。”彭宾说,应该恢复罗文的荣誉。

〖生活现状〗

妻子打工维持一家生活

见义勇为荣誉还能找回吗?

罗文家兄弟姊妹众多,在宜宾老城区拱星街的老房子,罗文只分到9平方米。因为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原因,罗文直到30来岁才成家,儿子目前还在读初中。

宜宾三江六岸升级改造后,罗文的茶水生意终结,基本失去生活来源。“年纪不大不小,没文化、没技术,工作确实不好找。”好在社区为罗文办了低保,他又在宜宾城区跑电瓶车载客贴补家用,妻子也在打工,一家人生活勉强过得去。

然而近年随着宜宾城市建设,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载客行为先后被叫停,罗文也没法再跑电瓶车了,无所事事待在家。2017年,当地政府考虑到罗文一家的实际情况,为他们一家三口解决了一套49平方米的廉租房。之后,2018年罗文的低保按规定被取消。目前,妻子一人打工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个曾多次在江中冒险救人的男子,老旧的手机屏幕都碎了,也舍不得更换。“你说,10多年了,我的见义勇为荣誉还能不能找回来啊?”在采访结束时罗文说道,像是在问记者,又像是在问自己。

被漏掉的“见义勇为”?5人救落水者表彰文件没他名字

↑51岁的罗文,至今仍在坚持游泳。

↑51岁的罗文,至今仍在坚持游泳。

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将罗文的相关情况及罗文查询到的2006年宜宾市政府表彰文件,转给了宜宾市委政法委相关职能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核查罗文反映的情况。罗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4月17日下午,宜宾市翠屏区东城街道综治办向他了解了相关情况。

■律师观点

4队友可证明名字缺失非自身造成

罗文的“见义勇为”荣誉应该恢复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规定,相关部门应根据证明材料恢复罗文的荣誉,向其道歉。

林小明表示,根据当年的报道和文件可以证明,罗文就是受到表彰的5人之一。若没有相应的正当理由,经相应法定程序,其获得的荣誉不应被剥夺,现有证据也可证明,并非罗文自身原因造成其没在荣誉名单上。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向其赔礼道歉。否则,对所有见义勇为者都是一种伤害。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是,其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而其所保护的客体则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正在遭受侵害时,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是公义、公益、公德行为。

罗文当年的救人行为无疑属于见义勇为,虽然相应证书等因不可抗力失落,但当年一起救人的4名队员健在,可以证实相关情况。尤其是文件上罗文名字的缺失,不是罗文自身原因造成,后果不应由他来承担。罗文和彭宾等人的见义勇为事迹未被推翻,荣誉未经法定程序剥夺,因此罗文的名字应该在表彰文件中补录。

郭刚认为,有关部门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心寒,应本着实事求是、有漏必补的原则,才能彰显见义勇为的道德风气。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罗敏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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