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无情人有情——长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疫情租赁纠纷
4月10日,长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兑付标的款。
该案原告为长寿区某建筑设备租赁站。2019年12月27日,被告董某、冷某因施工需要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向其租赁钢管、扣件等材料。2020年春节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告方的工地延迟复工50天,被告向原告提出减免部分租金,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以被告拖欠租金为由,于2020年3月31日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被告归还物资并支付截至2020年3月20日的租金。
案件受理后,长寿法院高度重视,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案件承办法官喻霞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审查在案材料,初步判断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为减少因疫情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及时、妥善化解纠纷,法官数天内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反复向双方释法明理,倡导互谅互让、共渡难关,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的租金免收,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其余租金。
长寿法院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中,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分止争职能,把促成诚信交易、稳定经济秩序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考量,加大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大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