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释法析理解心结审执联动促结案
近日,彭水法院第五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协调配合,顺利化解一起执行案件。
3月12日,谢某到彭水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谢某称其与吴某自结婚登记以来,并未同居生活,经双方协商离婚及返还彩礼未果后,故向法院起诉。受案后,承办法官便与吴某取得了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谢某与吴某自愿离婚;二、吴某立即返还谢某5万元。”该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生效后,吴某一直以谢某未搬出其娘家居住为由,拒绝返还谢某5万元,而谢某以吴某未返还5万元为由,拒绝搬出居住,并于4月3日向彭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尚在执行立案过程中,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主动协调配合,共同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在法官耐心细致的从法理、情理的解说下,吴某慑于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后,主动向谢某返还了现金5万元,谢某虽表示其心中有怨气,但也在法官的解说下平息了,并主动于当日搬出居住。该案遂全案执行完毕。
彭水法院审判部门在审理案件中,充分融入了执行思维,在案件作出裁判结果后,认真围绕裁判结果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尽可能的把道理给当事人讲清、讲透,以消除当事人对裁判的抵触和对抗情绪,使义务人明确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促使其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