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子私会第三者丈夫怒打情敌获刑
男子发现妻子私会他人,顿时愤怒不已将对方打伤。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初,被告人温某某发现其妻邹某某与鄢某某可能有不正常来往,于是温某某两次找到鄢某某商谈,并要求鄢某某不得再与其妻邹某某联络。春节期间,邹某某离家多日未归,2月18日12时许,温某某与李某某驾车行至万安县五丰镇某小区时,发现妻子邹某某在一辆白色越野车上,二人遂开车尾随该白色越野车,并趁机将该车逼停。之后温某某走上前发现白色越野车主是鄢某某,就与其发生口角,并用随车携带的橡胶棍殴打鄢某某,导致鄢某某左侧鼻骨骨折,两枚牙齿脱落,右手小臂外侧淤青。后经万安县阳光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鄢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温某某主动投案自首,自愿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故意用橡胶棍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温某某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有积极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认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