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春季学期开学防疫工作

日期:04-09
疫情开学前新冠肺炎

原标题:如何做好春季学期开学防疫工作

校园安全一直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十分重视和关注的问题。疫情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牵动着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心。4月7日,海南475所中学正式开学,初三、高三年级学生约18万人返校复课。为切实统筹推进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稳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各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并就学生和教职工疫情防控提出注意事项和刚性要求。

□本报记者周慧

 A

各学段做好开学前准备

 4月1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预定各学段开学时间:

(一)4月7日,海南475所中学正式开学,初三、高三年级学生返校复课。

(二)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和中职学校按2020年4月13日开学做准备。

(三)小学各年级按照2020年4月20日开学做准备。

(四)幼儿园由属地市县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防控条件自行决定,但是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4月20日。

(五)高校和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时间及留学生、外籍教师的返校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六)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B

守护校园“一方净土”

(一)确保安全第一: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学、物资准备不足不开学、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学,全力以赴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明确责任分工: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开学工作坚持属地主责,由属地市县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中职学校开学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属中职学校开学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主管关系负责;市县中职学校开学工作坚持属地主责,由属地市县政府负责。各学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各项具体职责。

(三)坚持精准有序:各市县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预定开学时间倒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出台的有关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分级分类做好各项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平稳、有序、安全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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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合力共助开学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统筹意识,把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市县政府要统筹区域内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等,成立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顺利实施。

(二)制定“两案十制”: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两案十制”(即《开学工作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和人员动态摸排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晨午晚测温登记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及消杀检查管理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及隔离制度、分散就餐制度、住宿及走读管理制度、防疫技能和健康管理培训制度、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度、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制度),按程序报批报备。

(三)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市县、各学校要抓紧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含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逐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动态监测。在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抓细抓实校园封闭管理、校园环境整治消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寄宿和走读学生管理、食堂分散用餐、隔离室设置、防疫物资保障和管理、开学演练等各项措施。同时,要切实做好校舍、食品、饮水、校车、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防范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和人员支持。

(四)加强宣传检查:各市县、各学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开学准备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心理疑虑,科学引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针对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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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八注意”

(一)开学前家长和学生需注意:家长要提醒学生坚持每日上学前自测体温,体温超过37.3℃时不得到校上课,并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广大家长要为了学生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请务必顾全大局,配合学校形成合力。

(二)省外返琼的学生需注意:凡3月7日以后从湖北返琼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学生要接受核酸检测,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且结果呈阴性方可返校。从湖北以外省份返琼的学生返琼时间不满14天原则上不准返校上课。

(三)学生进校门时需注意:要佩戴口罩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校门外排队依次进校门,排队期间人与人的间距不少于1米,进校门后必须接受体温测试,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学校,体温不合格者要按照学校的要求进一步处理。

(四)学生在校期间需注意:到校后务必服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防疫要求在教室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性活动,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做好手卫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时,要做到一人一具,不食用凉菜,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遵守用餐秩序,错峰分时用餐,做到垃圾分类投放。

(五)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需注意:务必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各学校都配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请学生和家长不必恐慌,学校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六)学生上下学需注意: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上下学途中应及时到校或回家,避免途中停留购物、用餐、玩耍等行为。

(七)校外寄宿学生需注意:避免自行校外寄宿,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校外寄宿。校外寄宿期间每天自测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超过37.3℃时不得到校上课,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和家长,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注意合理饮食,坚持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保持身体健康。放学后按时返回寄宿地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与家长每天保持联系。

(八)校内住宿学生需注意:每天自测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超过37.3℃时不得到校上课,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和家长,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在校内住宿期间,禁止宿舍间互相“串门”,避免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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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五必须”

(一)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校长要讲好“开学第一课”,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必须熟悉疫情防控知识: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了解疫情防控动态,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带头做好个人防控工作。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三)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讲授防控知识,宣传先进事迹,开展健康教育和“三生”教育(生命、生活、生态教育)。

(四)必须做好教学工作: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五)必须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出行轨迹等动态:非必要不外出,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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