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卖口罩骗17万后,女子报假警贼喊捉贼获刑4年3个月
借卖口罩骗取钱款后,再报报假警“贼喊捉贼”,上海一名90后女子获刑4年3个月,被处罚金2万元。
3月20日上午9点30分,该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通过全程在线庭审的方式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参加庭审,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戈亮出庭支持公诉。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2月中旬,被告人吴某谎称有途径可以大量购入口罩,两次骗取被害人叶某购买口罩款共计人民币17.8万元。为防止事情败露,被告人吴某制作虚假聊天记录谎称已向上家支付口罩款并被微信拉黑,于2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2月15日,吴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据吴某供述,她因为赌博陆续输了50万元。2月初,她发现老家朋友“胖子哥”在朋友圈售卖口罩,便想以此牟利。她将“胖子哥”朋友圈里的口罩图片盗来,并以顾客身份从“胖子哥”那儿套来口罩价格和信息,以此骗取叶先生的信任,在收到对方货款后,她又继续赌博,现已悉数输光。
之后,为了给叶先生一个交代,她将另一个微信号换上了“胖子哥”名字和头像冒充上家,用以伪造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随后用此高仿号将自己拉黑。一系列操作之后,她向叶先生编造了自己被骗的谎言,并报案。
在谎报警情前,吴某自作聪明删除了微信好友“胖子哥”,以为这样公安就发现不了上家的真实信息。
2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当天下午普陀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两天后,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通过远程连线提审,3月9日,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0日,本案开庭审理。
普陀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