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被告人吴某辉因自愿认购“碳汇”获从宽处理。顺昌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获得从轻处罚的破坏生态资源类案件。
2017年底,吴某辉购买了一片山场上的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未到砍伐年限的林木进行了砍伐。经鉴定,被无证采伐的林地面积为19亩,林木立木蓄积量达73立方米。案发后,吴某辉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今年3月,被告人吴某辉在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自愿从顺昌县“一元碳汇”公益项目中认购4万元的碳汇,用于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辉违反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并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替代性修复,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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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在林业中主要指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一元碳汇”项目是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开发的一个扶贫碳汇项目,在全国属首创。用户手机扫描“一元碳汇”项目二维码,即可在平台上按1元10千克碳汇量的价格,自愿认购有碳汇存量的林农或村集体的碳汇产品,可用于抵消个人或组织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认购资金也将进入专门设立的账户,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