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无情人有情!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在此,我要再次感谢潼南法院,感谢孙法官!你们是人民的好公仆,正义的好卫士。”近日,下岗女工徐某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寄来一封亲自书写的感谢信,对法院工作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徐某自1994年11月开始在潼南区某企业工作,2000年8月该企业因改制解除了与徐某的劳动关系。该企业在原告工作期间,漏缴了1994年11月至1997年11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19年年底,徐某在办理养老保险续缴手续时自行缴纳了该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7000余元,但该企业拒绝支付该费用,徐某遂诉至本院。下岗后徐某便靠打零工为生,经济条件本不宽裕,缴纳养老保险费后遇到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外出打工,失去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受疫情影响,该案的正常审理受到影响,徐某更是心急如焚。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案承办法官孙健主动通过电话及微信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该企业既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又对徐某目前困窘的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最终企业同意支付该笔费用,只是在支付时间上双方仍存在分歧。
为尽快调解该案,孙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托至调解委员会,由承办法官与调解委员会对该案共同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该企业于2020年3月15日前向徐某支付其垫付的养老保险费。因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签署调解协议,孙法官遂指导双方通过远程审判系统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当日将调解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进行了送达。徐某足不出户便解决了燃眉之急,于是就有了开头那封满载谢意的手写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