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法院审理的一名轻刑罪犯,因刑期短,即将刑满释放。
当前,正处于抗疫、防疫关键阶段,为充分保证罪犯的人身权利及看守所、罪犯居住地的防疫安全。该院法官杨红在与上级法院充分沟通后,决定采取邮寄方式寄送裁判文书。后为避免疫情期间因邮政工作任务繁重、邮寄时间延长等因素而损害该名罪犯人身权利情况发生,杨红法官决定与书记员张玉娇亲自到监区送达刑事执行通知书。
考虑到看守所人员密集,防控压力较大,杨红、张玉娇主动到社区、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状况,并开具健康证明。在确认身体健康无误后向监区预约送达时间,并用透明雨衣、头套、手套、口罩等自制了一次性防护服。到达监区后自觉接受了体温检测、药水消毒等防疫措施。
杨红法官在了解到该名罪犯释放后将跨省回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所地,随即向该罪犯住所地派出所通报了相关情况,提示其住所地做好该名人员回家后的健康检查及隔离措施。至此圆满完成了送达任务,做到了防疫、工作两不误。
杨红法官表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更加重视细节、不怕考虑的更多、不怕工作的更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