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和平公安
警情通报
2020年3月7日16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接到110指令称,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南湖院区有一名护士被打,南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经查,患者付某(女,39岁,辽宁省开原市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脊柱受伤,由开原市转院至盛京医院南湖院区。在急诊室抢救期间,其丈夫王某某(男,41岁,辽宁省开原市人)因护理问题与被害人修某某(男,34岁,盛京医院南湖院区急诊室护士)发生争执,并击打修某某一拳,造成修某某面部、鼻部及手部挫伤。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020年3月8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