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第101号病例死亡情况

日期:03-06
海南新冠肺炎

本报3月5日讯(记者赵汶)3月5日,海南省新增1例死亡病例。当天,海南省卫健委通报了第101号病例死亡情况。

 101号病例,女,61岁,武汉来琼人员,2020年1月19日抵琼,1月20日抵达东方市,入住东方市八所镇东方海郡小区。1月24日出现发热、乏力肌肉酸痛、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1月29日由120转送至东方市人民医院收入院治疗。2月5日患者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重型)。2月6日转入三亚中心医院住院隔离治疗,当天即告病危,存在脓毒症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呼吸衰竭、肝衰竭、肾衰竭)和消化道出血。2月7日开始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急危重症专家组进驻,全程指导抢救治疗。2月9日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经积极抢救,成功恢复自主心跳呼吸,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及三亚中心医院专家组每天组织病例会诊,省级专家组及邀请省外专家一共会诊100余次,组织救治30余次,其中重大抢救10次;共有200余名医务人员参与治疗和抢救,采取了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治疗、人工膜肺支持心肺功能、输入康复者血浆、血液净化、血浆置换、纤维支气管镜吸痰、中医药治疗等各种救治措施。但由于其病情恶化,3月5日凌晨5时30分再次出现心跳骤停,血压为零,虽经4小时积极抢救,抢救无效,于3月5日9时20分医生宣布临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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