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记者肖卫香)今天,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为避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长开具入园预防接种审核报告而造成接种单位人员聚集,决定对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式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将取消儿童入园入学前预防接种情况审核与开具报告工作;查验对象的家长无需到接种单位开具预防接种审核报告。
查验对象不再凭预防接种审核报告报名入园入学,调整为提供接种证(接种记录)复印件,入学时交幼儿园或学校统一收集。
幼儿园或学校将收集的接种证(接种记录)复印件统一交给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由接种单位协助开展集中查验。
《通知》明确,接种单位、幼儿园和学校按照《海南省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版)》(琼卫疾控〔2017〕46号)要求,督促需要补种儿童按预约时间及时完成补种,同时做好资料登记上报。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告知群众,做好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调整,避免群众多跑路。
据悉,该规定从即日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终止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