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疫情防控”“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3月4日,在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朝阳通报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抗疫工作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情况。
□本报记者高潮
防疫办案“两手抓”
疫情发生后,我市法院创新方法,主动服务,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两级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创新审判执行手段,充分依托海南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等平台,为当事人做好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等诉讼服务。截至3月2日,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368件,利用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开庭510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办案1189件,送达法律文书3464件,执行案件1447件,共审执结案2157件。
市中院及时出台司法指导文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11个司法指导文件,为法院疫情期间抓好执法办案,惩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方针,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3月2日,通过协调会商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5件5人。此外,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案件,实行顶格处罚。
多措并举帮企业渡难关
妥善处理涉疫情民商事案件,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尤其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采取灵活的司法政策,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妥善解决企业纠纷,确保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或复工复产不受影响。开通涉诉企业“绿色通道”,化解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争议、履行合同纠纷等。同时,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尽力挽救陷入困境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与此同时,积极作为,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与企业、工商联、行业协会等沟通联系,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及时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市中院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关于海口民营企业涉疫情民商事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告知书》,强化企业疫情下自我风险防控意识,为企业健康发展筑牢法律“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