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9日讯(记者史瑞丽)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海南省2020年引进省外能繁母猪和仔猪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引进省外能繁母猪、仔猪实施补贴。其中,引进省外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1000元/头,引进省外仔猪补贴标准为300元/头。
《方案》明确,2月25日起,经指定引入通道(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引入的能繁母猪和仔猪,经审核通过,据实补助。已享受市县相关补贴政策的,申请人不得在同一事项上重复申请有关补贴。具体操作由养殖场(户)向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养殖场(户)申报的引进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收到市县相关申报材料后,会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核确认意见。审核合格后,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将拟定补贴名单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拨付补贴资金。据了解,目前我省生猪存栏158.98万头,种猪存栏21.34万头。截至2月初,全省投入运营生产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可出栏生猪232.12万头,现存栏总数63.08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