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汉抵京女患者因贪污获刑十年两获减刑,律师称其家境好有三套房
来源:南方都市报
武汉女子监狱一刑满释放人员离汉抵京后确诊新冠肺炎一事持续引发关注。2月27日,南都记者从其二审代理律师处获悉,涉事者黄女士系原恩施水利水产局出纳黄某英,因犯贪污罪获刑十年。
27日下午,该律师告诉南都记者,黄某英有一女儿覃某在北京工作。黄某英2月17日刑满释放后,由覃某等家属到武汉女子监狱去接其回京。
涉案:贪污72万被判10年,服刑期间获减刑15个月
南都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恩施中院(2013)鄂恩施中刑终字第00105号的判决文书显示,黄某英1959年1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建始县县,大专文化程度,原系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住湖北省宣恩县。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原宣恩水利水产局副局长易某富、出纳黄某英、会计夏某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易某富共计贪污公款481893元,人分得217791元;黄某英共计贪污公款721720元,个人分得365120元;夏某艳共计贪污公款353200元,个人分得176600元。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
2013年6月21日,湖北省宣恩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被告人黄某英不服提出上诉,恩施中院于2014年2月1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恩施中级法院2014年3月20日官博也证实恩施州宣恩县水利水产局“窝案”二审完结。
服刑期间,黄某英两次获减刑。据湖北武汉市中级法院(2017)鄂01刑更2371号刑事裁定书显示,2017年9月黄某英获减刑7个月,2019年8月黄某英再获武汉中院裁定减刑8个月。至此,其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2月27日下午,黄某英的辩护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黄某英的原户籍在湖北宣恩县,“她在恩施人脉很广,原单位的小金库就是她管的。她家境不错,有三套房。她的丈夫身体瘫痪后在2013年病退了,两人处于分居状态。”黄某英的代理律师介绍称,黄某英“在恩施被关了两年多”,2014年二审判决生效后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服刑。
该辩护律师表示,黄某英的女儿覃某在北京从事销售土特产的工作,这次由覃某等家属到武汉女子监狱去接黄某英回京。
律师:武汉“封城”具有法律效力,监狱应对刑释人员做好安排
对于黄某英从武汉回到北京并确诊的经过,据北京新怡家园社区居委会通知显示,2月24日,该小区7号楼3单元出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非北京市确诊病例)。通知显示因其18日在武汉曾有过发热症状,黄某英22日抵京当天即隔离,并由区疾控中心对其住所和楼内公共区域进行消杀。
北京疾控发布的消息证实,黄某英在22日凌晨2时由家属自驾车到京,经体温筛查后入住其家属所在的东城区新怡家园。41个小时后2月23日19时,黄某英因发热由急救车转运至东城区普仁医院发热门诊。24日确认新冠肺炎,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在黄某英抵京前一天,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于2月21日首次通报,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确诊230例,均为输入型病例。
此外,围绕黄某英如何能从已经封城的武汉出城并进入北京引起网友热议。27日下午,黄某英的辩护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处于疫情特殊时期,监狱应通知刑满释放人员的户籍所在地的司法部门等,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隔离等安排。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健表示,一般情况下刑满释放人员持有一份服刑期满通知书作为‘临时身份证’,这张通知书一般由本人持有,目前法规只规定了在假释、保外就医情况下,需要由监狱通知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狱人员持通知书前去报道,但像疫情特殊时期暂未明确规定。建议有关法规可以补充上疫情等特殊情况,也由监狱与社区进行沟通衔接。”
付健称,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武汉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封城,“这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根据该法规,黄女士在此期间出城属于违规行为。”付健认为,处于疫情特殊时期,已经出现疫情的监狱应对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统一隔离14天,以确保安全。
目前,相关部门对此事已介入调查。据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进行调查。
湖北也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2月27日,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办公室主任肖飒也表示,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已成立调查组,重点将围绕黄某某如何进京、如何进社区开展调查,核查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是否存在漏洞,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采写:南都记者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