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期间拒量体温、持刀威胁执勤者?妨害公务罪,6个月!
记者从开封中院了解到,开封市祥符区法院近日运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开封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进行视频开庭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26日12时13分许,被告人孙某某骑电动车从开封市回家,经过祥符区朱仙镇政府在北辛庄设置的疫情防控卡点时,不予配合,拒绝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并强行将防撞栏推到河里,持刀威胁疫情防控执勤人员。刀具被夺下后,孙某某又持石块继续威胁疫情防控执勤人员,致使该防控执勤卡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疫情防控卡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孙某某认罪认罚,无前科,遂以妨害公务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台央视记者田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