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拒绝接受检测、翻越铁护栏、摔倒一线执勤人员……昨日上午10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宗涉疫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何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案情回顾:强闯护栏后将工作人员摔倒
2月10日16时许,何某与朋友从东城街道周屋方向步行至桑园长恩路段时,遇到东城街道桑园派出所桑园警务区辅警袁某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设卡检查。
“你好,请佩戴口罩,配合我们检测体温、登记。”执勤工作人员发现何某没有佩戴口罩且未能出示身份证件后,拒绝何某进入社区。何某对此非常不满,随后,他绕至旁边高架桥底,翻过疫情防控设置的铁护栏。辅警袁某当即发现了何某的这一行为,并立即上前拦截。
在被劝阻的过程中,何某抱住袁某肩膀,并将袁某摔倒在地,造成袁某头部、脸部、手部均有擦伤(经鉴定,损伤未达轻微伤)。在场的工作人员立即前来将何某控制住并报案,后民警当场抓获何某, 2月11日何某被刑事拘留。
庭审现场:被告人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庭审前,何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庭审现场,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何某供认不讳,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阻碍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防控疫情职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何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的情节,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何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次庭审采用了适用简易速裁程序,通过远程视频程序进行开庭,第一人民法院在2月19日受理此案后,快速对该案进行审理,从立案到宣判仅用时1天。
■法官说法
市民应自觉配合排查、检测
切莫以身试法
庭审结束后,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第一法院刑庭副庭长陈进龙就该案进行了说法,并向市民发出了温馨提醒。
第一,目前,各级政府均发布出台各项文件部署疫情防控措施,我们的疫情防控人员根据政府的部署实施的疫情防控措施是代表国家机关实施的公务行为。
第二,根据2月6日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本案中被害人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
综上两点,被告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防控措施,还将工作人员摔倒在地,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陈进龙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配合工作进行人员排查、登记、测量体温、隔离,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阻击新冠肺炎疫情,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