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男子结婚后因妻子难以生育,欲离婚并退回彩礼。法院当庭调解该案并督促执行,最终促使该案妥善解决。
80后的杨某家庭条件一般,是家中唯一的儿子。但因个子也比较矮小,杨某多次相亲均未能成功,眼看快到35岁的他和他的家人都很着急。2018年3月份,经人介绍,杨某认识了曾离婚的陈某,双方及家人接触后均较为满意。
2018年5月2日,杨某和陈某结婚。为与陈某结婚,杨某向陈某支付了彩礼128000元及29000多元的金饰。结婚后不久,陈某就怀孕,但在怀孕6个月时流产。杨某很着急,与陈某共同到上海某医院治疗,医生告诉杨某,陈某的体质很难固胎,容易流产。杨某遂产生了离婚的想法。2019年5月,杨某将陈某送回娘家。几个月后,杨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陈某返还彩礼和金饰。
法院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后,在庭审查明的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陈某向杨某退还所有金饰,杨某协助陈某迁移户口及将陈某的衣物交给陈某。因杨某对陈某退还金饰真假有所怀疑,且双方家人矛盾较大,承办法官与双方家人一同到金店进行鉴别,并一同到派出所将陈某的户口与杨某分开,最后双方当事人将对方物品交给对方,该案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