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便宜,一电瓶维修店老板回收三辆被盗电动车。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男子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男子朱某开了一家电瓶维修中心。2018年11月5日早上6点左右,朱某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电话,要其到店里来。朱某到店内先是看见店门口多了一辆蓝色的雅迪电动车,过了一会,一个陌生男子骑着一辆红色的雅迪电动车到其店里,该陌生男子问朱某是否要车。朱某以车子太新卖不出去为由不要。该男子称不要紧,并说两辆雅迪电动车和一辆台铃电动车共计2300元。朱某这才注意到店门口还有一辆红色台铃电动车并说还是太贵了,该男子就说三辆电动车一共1700元钱。朱某问车子是哪里来的,该男子就说是搞来的。随后,朱某将两辆雅迪电动车的后视镜拆卸了下来,并支了1700元钱给该男子。经鉴定,朱某收购的三辆动车市场总价格为8235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明知自己收购的三辆电动车是盗窃车辆,仍然予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被告人朱某能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赃物全部已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