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副院长16次拒戴口罩 忘了“口罩文明”的常识?

日期:02-11
疫情河南

原标题:医院副院长16次拒戴口罩,忘了“口罩文明”的常识?|新京报快评

疫情当下,在公共场所戴好口罩,做好公共卫生防护的公众形象代言人,这也是推行“口罩文明”的示范和契机。而这位“医院副院长拒戴口罩”错误示范的教训,无疑值得其他公务人员吸取,并引以为戒。

文|方立平

“我就不戴口罩,难道说我会比你还不懂的吗?”近日,一段“某副院长拒戴口罩”的视频,在网络中引发关注。

据新京报报道,2月8日22:00,新郑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楚明辉从集中留观隔离点结束工作返家途中,在龙湖双湖大道疫情卡点接受检查时,与卡点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连续16次拒戴口罩,存在不当言行,造成了不良影响。据了解,目前,新郑市卫健委已经责成新郑市第三人民医院暂停楚明辉副院长职务。

疫情之下,出门戴口罩是常识,也是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对于医务人员,尤其是身为医院副院长,自觉戴口罩,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在给公众做示范。换言之,除了参与一线战“疫”之外,更应率先垂范,做公共卫生防护的公众形象代言人。

然而,楚副院长不加强自我防护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面对疫情卡点检查人员的劝说,仍然拒戴口罩,甚至叫嚣“比检查人员更懂”。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反而传递出“医生都不用戴口罩”的错误信息,很容易误导公众,实属不该。

疫情来势汹汹,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楚副院长仍然我行我素,除了个人防护意识差,更多的是官僚主义使然。尤其是面对劝阻,连说16次“不戴”,不论就平时作风,还是放到当下的非常时期来说,这位拒戴口罩的副院长,恐怕都是不称职的领导。

如今,涉事副院长已被停职处罚,也算是对此事有了初步的交代。但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各地都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管理的当下,此事也不能仅仅当做个案处理,而是应该引起警示,避免因为一些个人的言行错误,而形成一种“恶示范”,对全国防疫大局造成不利影响。

总而言之,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医院副院长拒戴口罩被停职处罚,教训很深刻。尤其是疫情当下,在公共场所戴好口罩,做好公共卫生防护的公众形象代言人,这也是推行“口罩文明”的示范和契机。因此,这位“医院副院长拒戴口罩”错误示范的教训,无疑值得其他公务人员吸取,并引以为戒。

□方立平(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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