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化解冲突 被执行人当场兑付5万元工资

日期:01-21
南川

1月10日下午,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甘某某向南川法院执行局打来举报电话,称其在重庆渝北区找到了被执行人金某某,但金某某仍不愿意履行案款,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还款事宜过程中产生肢体冲突,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得知此事后,南川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与该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委托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控制情绪,避免再次发生冲突。与此同时,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该派出所。

案情追溯到2019年2月至4月,金某某前后在外承包建筑工程两期,并将两期工程的外墙抹灰业务分包给甘某某,由甘某某组织10余名农民工完成外墙抹灰业务,工程结束后,金某某迟迟未按约支付工资5万余元。多次催还无果后,甘某某将金某某诉至南川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金某某仍未按判决书规定履行案款,该案于 2019年11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到达派出所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了解到被执行人金某某已具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耐心释法:年关将近,作为工程承包人应当按期支付工人工资,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经劝解,被执行人金某某当场以微信转账方式全额履行5万余元工资本金及利息。

法官提示劳务者:欠薪行为着实可恶,但劳动者讨薪也要注意维权要依法,暴力讨薪并不可取,暴力手段追讨工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同样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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